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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猎手总是他这样的,漂亮而危险,平时却极少露出爪牙,扮作温柔的大型猫科动物。
我深谙如何破坏气氛的技巧。
“我家住六楼,没电梯,不想爬。
”
“所以你今天要离家出走吗?”他神色温柔看我。
这样近的距离,我可以看清他每一根睫毛。
他身材高大舒展,半弯腰如同一棵低垂的树,我全身都笼罩在树荫里,背后喷泉溅出细密水珠,近一步或者退一步,都是万丈深渊。
我喉头发干,想不到一句尖酸话来回他。
可惜我耗费半生时光修炼出一身硬刺,此刻都化作绕指柔。
纪容辅大概也知道我不是他对手,没有再殴打小朋友,只是嘴角噙笑,撤了回去。
温文尔雅地站在我身前看着我。
我埋头吃完一个冰淇淋球,这才缓过来。
“你住这?”我越过他看向他身后的高楼。
他笑着点头。
看来上次至少不是故意不开我车的。
“怎么不回家?”
这句话大概问到重点,他怔了一下,然后才笑着答道:“大概是因为家里的冰淇淋没这里好吃吧。
”
真没意思。
我收起碗和勺子,准备回家睡觉。
我家里有几十个这样的碗,装汤浅了点,放菜又深了点,都是我这些年积累下来的。
走了两步,我心中仍有不甘,折了回来。
纪容辅仍然站在原地,看我折回来,仍然很从容。
我就看不惯他这从容样子。
“听说从事金融业的人对数字都很敏感,过目不忘,”我开门见山问他:“是不是真的?”
“嗯。
”他沉下声音来的时候总是让人骨头发酥。
可惜这对我没用。
“你懂金融?”
“略懂。
”他又笑起来。
我直截了当报出一串数字:“这是我电话,你什么时候戒掉打太极的习惯了,什么时候给我打电话,我唱歌给你听。
”
第11章遗珠
我向来深谙如何给人留帅气背影,何况还是在吃了一大堆冰淇淋之后。
我赶工的时候,一个月写过三首歌,最后一周总共睡了24个小时不到,全靠楼下港式茶餐厅的蛋挞撑过来。
纪容辅再可怕,不会比截稿日的叶霄还可怕。
带着这样的想法,我气势汹汹爬了六层楼,进门先洗完碗,冲了个澡,倒头就睡。
然后我在凌晨三点被电话吵醒。
有胆在这个点打电话找我的,除了苏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