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曾怦然心动过(2/3)
“我去,大哥,你的城府有点深呐。
我有点好奇上一世的记忆了,你多给我讲一讲呗。
我能看到的那些记忆总是零零碎碎的。
难道你有阿尔兹海默症?记不住东西。
”天松好奇感一下子上来了。
“不是,你难道可以保证,从出生至今的每一天每一秒发生事情,你都可以记住吗?人只会选择性的,有意或者无意的记住一些事情。
也许是开心的,也许是难过的,难忘的,刻骨铭心,或是痛彻心扉,遗憾的。
值得留恋的。
所以你能看到的,是这些。
而很多我记得住,但你看不到的,反而是对你的保护,看不到更好。
不知道挺好的,因为有些东西我都要很长时间才能消化掉,麻木掉,想要遗忘,选择性失忆的部分,潜意识帮我隐藏的记忆。
你若是不提起,可能我都不会去想起的一些往事。
这几千年看过的,经历过的,肯定比你认知外的多,可是我不能告诉你。
若是你以后也自己亲身经历了,那就是你应该有的命数,若是没有这种相同的经历,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自己去看吧,去亲身经历吧。
”天魂又在模糊的说话了。
“好,我懂,天机可泄露是吧。
但一定很精彩,如果以后我能知道你的故事,我就把这些记下来,然后写成一本书。
就叫神官日记,不行,不好听。
叫什么好呢?”天松无奈的撇了撇嘴。
“《仙剑侠医传》或者叫《仙侠道医录》也不错。
”天魂笑着接话道。
“好!大哥,还是你会起名,我都想叫四大神官,或者四神只传记了。
你这名,我喜欢。
仙剑,奇侠,江湖,夜雨,美酒,剑仙,医术,除魔卫道,救死扶伤。
简直太帅了,太棒了这个题材。
”天松联想着,感觉这个书应该很会好看。
“你认为,我自己不会写吗?”天魂突然笑着问道。
“什么?!大哥,你还写过小说?”天松目瞪口呆。
“我说了,咱俩是一体同心的,想法性格也大差不差,你都能想到的是,我一个几千年的老家伙,会不去做,我的空闲时间,在维度上比你多很多。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人这一辈子啊,想做的事,能做的事,期望做的事,不多,人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
学医,写书,我就俩爱好。
顶多再加个喝酒,没了。
”天魂笑着解释道。
天松听到这些,瞬间像是霜打的茄子,蔫了。
“但你不用沮丧啊,你忘了我们所修行的易经之道吗?天道往复,周而复始。
如果我的那一世经历,可以写成一本书,自己看也好,给别人看也好。
那为什么,你不把你的经历,你的人生,写下来呢?书写别人,借着他人的故事,去讲述是很好的一种题材。
可是你也可以自传呐,你的人生还很长,就像你好奇我的人生一样,我对你未来的路,所要经历的事情,一样是未知的,一样很期盼。
而且,如果很精彩的话,那也肯定会值得你去书写下来,不是吗。
”天魂安慰道。
天松豁然开朗,重新有了目标。
“嗯。
我的人生,我自己做主,我自己书写!”天松重重的点头。
“大哥,我确实有一段,一直藏在内心深处的过往,最深情也最遗憾的事情,因为这是我的心魔,我无数次梦到她,梦到在班级里,明明都是会做的简单题目,就是无法下笔写下答案。
每经历一次,就感觉她离我远离了一些。
她出现在梦里,她成了毕生的遗憾,成了遥不可及的梦中人。
虽然还有联系,却是两个世界的人。
一个是状元之女,一个是落榜的自学中医的作家,最后她成了女博士,成了重点工程院校的教授,越来越远。
而我唯一敢与她说的话,就是祝她生日快乐,不知道怎么接近她。
好像没那么远,实际我知道无论我怎么追,都只会越来越远,她优秀的让我只能仰望。
最初的怦然心动,是那条柏油路,路旁有一排很高的柳树,每天早上都能看着她从这条路走过来。
朝阳并不耀眼,但打在她身上,就是最美的光彩,这就是丁达尔效应吧。
她就像一个女神,明明我这路边一条,她可以无视我,但每次都与我聊天,我之所以每次在校门口早早的等着,就是为了跟她一起进学校,这是唯一的私心了吧。
都是走读生,人家是全校第一,天生的开挂之人,老天爷追着喂饭。
高数天才啊,我数学题的鸡兔同笼都算的费劲,我就从后往前追,就是不服,都是走读的,我怎么赶不上人家。
不蒸馒头,我也要争口气。
应用题不行,几何脑子转的费劲,我就苦学代数,毕竟带进去就行了。
当时没想太多,毕竟全校百分之九十的人,那些在上早晚自习的卷王,都追不上她的步伐,有些人就是天生的聪明,后天努力确实可以勤能补拙,但天赋高再加上一点点的用功,那些勤能补拙的根本追不上。
人总是在失去后才知道珍惜,才知道之前的每一天,有多么难得,可能今后再也没有机会弥补。
是的,跟她同班的那两年,也没什么特别在意的,正是青春期的时候,多要命啊,她出现了,一辈子都忘不了。
关键我就念到初中,老师说的高中和大学里,好的男孩女孩更多,我根本没机会遇到,她就是最好的。
我相信,无论她之后去了哪里,都是最好的那个,在哪里都耀眼,一直耀眼到成为博士后,助教以及导师。
那时候天天都能看到,座前座后的。
甚至有一次夏天,校服本来就挺薄,我还不小心把水弄洒到她身上。
真的是不小心,那学校的桌子,上过学的都知道,力气大一点,能晃倒了。
而且初中的桌子上,书本并没有堆成山。
她那次好像真的生气了,对我说,大哥,这不是饮料吧?我一个劲的道歉,并表示只是前边饮水机的温热水。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那天本来就下午困得迷咯噔的,水杯还放在桌子前边,那桌子一晃就乱颤,然后水杯就倒了,盖子还忘记拧严实点。
巧合确实有些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但我清澈的眼神,还是得到了女神原谅。
她冲第一次特别开心的笑,是因为我突破自己,考英语考了个高分,一个英语五六十分的人,小学那时候不学英语,初一开始学,初一下学期直接干到一百四,差十分满分。
英语老师,拿着我的卷子,全年级游行,都快成广告了,毕竟是她亲自教出来的突破性进步。
但对于她来说,几乎经常满分的选手来说,她都没被表扬过,这就是理所应当的表现吧。
那天英语老师拿着我的试卷,说我从当初的六十多,考到一百四十多,是个重大进步,必须表扬。
我们班主任教数学的,来了一句,要是所有学科都能进步,那才叫厉害呢,不过他脸上也是掩饰不住的笑容。
这种激励对班级是良性的。
那天她笑的很开心,回过头,兴高采烈的说,搬长你太牛了,我总满分都没有人夸过我。
那不是嘲讽,我有一种来自兄弟的欣慰感,她好像把我当哥们。
因为她的眼里,每天都看在眼里,一个励志的走读生,每天背着沉沉的书包上下学,跟其他走读生一个手指能提起来的书包相比,我的书包是他们的几倍重。
走读里大多数是混日子来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但我小学一直都是走读,喜欢把自己圈在屋里,在自己的领地里沉浸式写作业。
门一关,门后贴着自己写的劝学字,学习不分心!努力追上她!
我爸妈到今天都没看到,因为他们不指导我学习,也很少打扰我,门后成了灯下黑。
如果他们知道我为了一个女孩,天天自己苦学到后半夜,他们不知作何感想,一定会见一见这位女强人。
我算一个特例,她也算一个,但她是开挂的。
我是苦练的。
可能她家庭的氛围,那种世家之风,就不是我一个父母连小学都没有毕业的,只能靠自己去学的人能比的。
这一生,唯独从她身上我有这种遗憾,不是那句君生我未生,君生我已老。
而我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