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2/3)
怀疑自己是激起了岑景某种好胜心。
她越是不想说,他越是追问。
过了会儿,她终于慢悠悠地回他。
-【我mentor有个策划,已经定下来了,为什么要临时扣她的预算?你们上面的人管不管?】
越清舒决定跟他干到底。
想帮忙是吧,那你管不管?
但越清舒还是低估了岑景的厚脸皮程度,十分钟后,她收到岑景的回复。
很冷漠的两个字。
-【不管。
】
…
越清舒突然有点明白陈若思说的那句话。
不会真的有人上班,喜欢上老板吧。
可恶的资本主义!!
她干脆没有继续回他消息,再一次把手机扔到旁边,开始忙工作,就把岑景的事情抛之脑后了。
下班后,她跟邓佩尔一起坐熟悉的公交车回去。
公交车车道一路畅行,两人在车上垂眸看着旁边拥堵的车道,
邓佩尔这次认出了那辆迈巴赫。
她伸手戳了戳越清舒:“是这辆吧!你上次说,是BOSS的车?”
越清舒看了一眼,点头说:“对。
”
“哈哈哈哈,那我们现在也是站得比老板高了!”邓佩尔骄傲地叉腰,“没钱也能享受嘛,旁边真的堵死了。
”
越清舒的表情淡淡的,用十分温柔的语气说了句:“嗯,堵死他得了。
”
邓佩尔惊讶地转头,以为自己听错了。
不可能!她温柔善良的越越宝贝怎么可能说这种话!
但邓佩尔发现,越清舒真的就这样认真地盯着那辆始终没有移动的黑色轿车。
……算了,也可以理解。
哪儿有打工人不恨老板的?
虽然开发部怨气比鬼都重,但市场部应该也不好过,据说大BOSS最喜欢在他们部门鬼混了。
这多吓人啊。
只是邓佩尔无法想象,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让她这个温柔的越越恨上老板!
虽然越清舒嘴上说着想吃烤乳猪,但两个人最后还是去南门吃了一家涮肉火锅。
这家店是全国连锁的,不过还是在京北的最好吃。
邓佩尔一边吃,一边跟越清舒说:“我老家那边的菌子火锅也超级好吃哦,等吃菌的季节,我让我妈寄点过来。
”
越清舒对云南菌菇锅还挺感兴趣的。
只是之前一直没有机会尝试,她不太会辨别哪些能吃,要怎么烹饪。
只记得宣传歌里唱的——
“红伞伞白杆杆,吃了就要躺板板。
”
她还挺怕躺的…
但越清舒对味道也好奇,问她:“见手青真的好吃吗?”
“超级超级好吃!”邓佩尔说起家乡的美食就兴奋,“还有我们镇上的小肉串烧烤,绝妙。
”
越清舒觉得沪城的烧烤都不好吃。
沪城这边大部分烤串都是日式甜口,她不是很喜欢吃。
虽然以前在珠洲生活的时候,口味也差不多,但到了沪城这么多年,她总还是觉得不习惯。
可能不习惯的,也不只是口味。
越清舒吃了一口锅里的青菜,含糊地跟她说:“那以后,我去你老家那边玩吧。
”
邓佩尔马上答应。
“好呀!等我们都有钱了,在沪城闯出一片天,就回老家享福哈哈哈。
”
越清舒顿了顿,没想好怎么跟她说,其实自己…本来就挺有钱的?
但这些都不重要,邓佩尔看起来也不是在乎这些细节的人。
越清舒没有继续往下说,两人吃完饭以后,公交班车已经收了车。
这里离她家足足有五公里远。
沪城的交通状况一直不怎么好,周末这个点还堵车严重,两人看着路口红了一大段的车尾灯。
邓佩尔忽然大胆地提议:“越越,我们要不散步回家吧?”
她是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
以前要从村里去镇上去上学,需要走好远好远的路,这五公里对她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
但越清舒…
邓佩尔虽然不了解她的家庭情况,但总觉得,看起来不像能吃苦的姑娘。
细皮嫩肉的嘛。
邓佩尔偶然抓住过她的手,觉得她的手很光滑,牵起来好舒服。
不敢想象她以后的男朋友会有多幸福,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能跟越越牵手啊!
说完以后,邓佩尔非常期待地看着越清舒。
她没想到,越清舒非常松弛地耸了耸肩,答应她:“好啊。
”
越清舒甚至反过来关心她。
“不过五公里路要走好一阵子呢,你没关系吗?”越清舒问,“而且我们这个时间回去,可能就会有点晚啦。
”
“我肯定没关系呀,你知道我以前要去赶集市,去镇上可远了!不过晚了的话,你回去不太方便,要是不介意的话…”
她其实可以留宿一晚。
越清舒说,“嗯,不介意。
”
只是她需要跟妈妈打个招呼,说今晚住朋友家,就不回去了。
两个初入职场的小姑娘,就这么手牵着,沿着河散步,一路往巷子里的破房子走。
后来的几年里。
越清舒经常想起这个夜晚,想起自己在沪城遇到的很多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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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们身边的时候,就会觉得,人生不过三万天。
抓住眼下短暂的快乐就好。
…
“五公里路,你也是说走就走啊。
”邓佩尔很佩服她。
自己是真的走习惯了,但对于越清舒来说,应该还是有点难度?
“我以前还走过一整夜呢。
”越清舒说,“从西郊走到东郊。
”
“你一个人?”
“两个人。
”
回忆起来,那可真是个疯狂的夜晚。
“两个人?”邓佩尔惊呼,“那也太浪漫了,是谁呀,跟你一起散步一晚上也是个狠人!”
越清舒差点脱口而出他的名字,还好又止住了,她说:“是我喜欢了很多年的那个人。
”
“那…难怪你喜欢了他那么多年。
”邓佩尔感叹,“肯定是个温柔又有趣的人吧。
”
越清舒心想。
才不是呢。
他超级无聊,且冷漠无情,整个人跟温柔这两个字都不沾边,唯一算得上是温柔的时刻,大概是八年前,给她递伞的那天。
其实越清舒也想过,岑景为什么要给她递伞呢,他又不认识她。
他不是个好人,不会对别人产生特别的怜悯之心。
但她一直没有得到过答案,也不想追问答案,因为对于被救援的那个人来说——
什么理由都不重要。
她永远只会记得,那个拯救自己的人,犹如天神降临般,把自己从溺水的地方救起来的时刻。
原因不重要,结果才重要。
邓佩尔的家虽然拥挤破旧,但被她收拾得很整齐,她跟越清舒说。
“我最近准备买一个新地毯,天气冷了嘛,就要踩毛绒绒的地毯!”
“再过两个月就圣诞节啦,我要提前装饰好圣诞树,准备放在这边的小角落。
”
“我跟你说,我超级会做手工的,到时候我就用绒布包几个纸箱做成礼物盒,我们就可以互相交换礼物啦。
”
“其实星星灯我也挺想买的,但是那个东西实在太危险了,我们这儿楼上有时候还漏水呢…”
一漏水就会触电。
邓佩尔是真的把家里准备弄什么,计划什么,全都一股脑跟越清舒说了。
说完以后,她有些累,从旁边的小冰柜里拿了两个迷你罐的小可乐。
她拿了一罐给越清舒。
喝过两口后,她又马上倒在床上,看着这破破烂烂的天花板,忽然开始肆意地放声大笑。
“真好呀。
”邓佩尔忽然感叹。
越清舒仰头看着她,“嗯?”
“你知道吗?我一个人来沪城的时候,其实很紧张的。
”
邓佩尔感叹道。
“从小地方来到大城市,总觉得手脚拘束,也觉得和很多人都格格不入。
”
“在街边买了一杯咖啡,要了我四十块钱的时候,我当时其实也有点怀疑,我到底该不该来沪城打拼?”
“但我又觉得,天哪,我还这么年轻,不来大城市吃点苦,难道就回我们那犄角旮旯开始养老吗?”
趁着年轻,还能拼一拼。
“只是对陌生城市的恐惧,总是很难消散的。
”她说。
越清舒忽然一愣。
是啊,她对这个城市的恐惧,深入自己的每一根发丝里。
所以才会在别人都在期待归家的时候,只有她站在机场。
踌躇万分。
真的要回去吗?
那个陌生又熟悉的地方。
这次登上返程的飞机之前,她的脑海中浮现了岑景的面容,又默默收紧手,告诉自己。
没关系,回去沪城,可以见到他。
可以见到那个,曾经在她的少女时期,成为她的精神支撑的人。
邓佩尔又一下子撑起身子。
“但是我好幸运!因为我认识了你!我们还进了一个公司,以后会一直在一起啦~”
“一想到这些,我就觉得,真好呀真好呀。
”
“令人害怕的事情全部都飘走啦。
”
越清舒又是好一会儿没有回神,她有些受宠若惊,没有想到…
她竟然,也成为了某个人在这座城市立足的支撑之一吗?
被人需要是一种很微妙的满足感。
手上的可乐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但此时此刻,握在手心,却让人觉得温暖无比。
越清舒忽然问她:“如果有可能的话,你想不想之后跟我合租?”
她问完以后,自己都很震惊。
但人嘛,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其实就不需要考虑太多。
瞬间的冲动。
好像更能构成人生美妙的篇章。
越清舒就是刚才有一瞬间,忽然觉得,她们能这样呆在一起就很好。
如果可以一直这样就好了,那她们要住在一起吗?可以住在一起吗?
邓佩尔一个愣神,没反应过来,手里的可乐啪嗒地掉下去。
洒了一地,黏糊糊的。
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