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3/3)
于风俗律法的记载没有作假的必要,可信度不低。
利玛窦于万历年间到明朝传教,《利玛窦中国札记》的记载可以作为佐证:
“女人身材都很矮小,脚小被认为是一种美的标志。
为了造成这种效果,她们从小把脚用布条紧紧地裹住以防止它长大,走起路来会使人觉得她们的脚是被截去了一块,这种缠足布整个一生都在裹着。
”
“被截去了一块”、“一生都在裹着”。
明朝万历皇帝的定陵出土了孝端皇后与孝靖皇后的十九双鞋,其中一双尖足凤头平跟鞋长12.9厘米、宽4.5厘米。
连皇后都在自幼缠足,也能佐证明朝皇室在鼓励女子缠足。
当秦念知道缠足相关的历史,再回想明朝的名著时,只觉寒意森然。
《水浒传》:“金莲窄窄,湘裙微露不胜情。
”
《西游记》:“膝腕半围团,金莲三寸窄。
”
——“三寸窄”不是指脚宽,就是脚长。
因为女性的脚宽通常窄于三寸(10cm),而这段话是在形容女子身形极其纤细。
《金瓶梅》:“因他自幼生得有些姿色,缠得一双好小脚儿,所以就叫金莲。
”
【李世民:朱元璋、朱棣,此事为真?】
【朱元璋:……】
【朱棣:……】
朱元璋和朱棣都无法辩驳。
因为大明就是承袭元朝制度,以程朱理学作为官方之学。
甚至认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说。
【李世民:尔等明帝,无父母之心!】
妃嫔人殉之事,李世民也觉得极为不妥,但这究竟不涉及太多百姓。
贞妇烈女一事,或是朱元璋不知其内情。
可这裹足致残的陋习,却分明是损天下民女!
身为皇帝,竟然鼓励良家女子变成残疾之人。
正如秦念所说,明朝有什么资格说暴秦——
明朝分明比秦朝更为残暴!
【朱元璋:……】
朱元璋颓然。
无父母之心?
朱元璋看着自己、朱棣、朱允炆皆迅速下降的民心,哑口无言。
大明就是在虐民。
女子亦是民。
………
明女在儒家礼教的影响下,多以缠足为荣。
但她们知道疼。
折骨之痛,裹足之苦。
当缠足被后世女帝定论为“陋习”,是男子投降后迫使女子守节,是儒生丧尽天良——
她们中的许多人泣不成声。
剩下的人是麻木。
痛到麻木。
【朱棣:即日起,废除缠足陋习。
】
朱棣再度率先发声。
他不再为“祖训”束缚。
现在他已经知道,大明为何没有千古一帝,亦不在“系统”置顶的诗句之中。
如此虐民,如何会有千古一帝?
【朱允炆:……】
朱允炆再度看向两位面红耳赤的大儒,神色恍惚。
这就是他所倚仗的大儒吗?
没人阻止他行人殉之事,也没人告诉他放任缠足会被唐太宗视作“无父母之心”。
【秦念:等到明朝亡了,投降异族的儒生全剃了异族的鼠尾辫子头,自己不能守节就再度逼迫女子守节,缠足从折断脚趾发展为向下折断脚掌——你们这些儒生可真是畜生啊。
】
董仲舒羞愧欲死。
儒家沦落至后世这般地步,秦皇仍“极恶,但不欲其死”。
这五十日以来,他却常以小人之心,暗叹后世秦皇抑儒崇法。
可当见到后世儒生竟然虐民至此,董仲舒才发现秦皇对儒家的“不欲其死”背后,是何等宽宏!
………
而明之三朝的儒生,当丑陋的真相被公诸于众,皆冷汗涔涔。
没有嘴硬的余地。
缠足之事又一次验证儒家的礼教,是男子失节后强迫女子守节。
【武曌:又是男降女不降。
你儒家竟是这般“忠烈”,难怪会以世修降表的孔家为尊!】
武周一朝,所有儒生都深觉难堪。
他们或多或少都觉得女主天下为牝鸡司晨,有违儒家礼制。
可后世的儒家却是如此丧尽天良。
致华夏衰落败于异族,中原两度为异族所主。
男子失节,转而迫使女子守节,致使其残疾。
无耻二字尚不足以形容,畜生一词虽难听却相当贴切。
他们恨不能就此与后世儒家割席!
【秦念:朱元璋,朕曾经说过宋以从军为耻,最终以四十倍的人数差被异族所奴役——猜猜你大明是怎样的倍差?】
【朱元璋:……】
朱元璋无话可说。
此前秦念就说过,贬阴则阳衰。
阴衰到这般地步,大明的亡国只会比大宋更加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