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1/3)
桑弘羊震惊地望着天幕。
此刻,他彷佛看到了一只展露獠牙的凶兽!
国债的利息或许远远比不上民间借贷,但唯有国家,才借得起如此巨额的债务。
一旦权贵富豪从战争中获取巨利……
桑弘羊深呼吸数次,连忙向陛下禀告他所想到的“国债”利弊。
【秦念:五百万两白银足以支撑一场攻打高丽的战争。
这次国债的资金来源,即便查出是非法所得,也只会罚没本金,而国债收益属于正当所得。
是吧,老朱?】
明军军饷充足不折钞,将领是朱棣蓝玉,钱不够用,那些买国债的权贵豪富还得加仓。
他们肯定害怕如果不能开采高丽的矿区,购买的国债将会血本无归。
其实就算没攻下高丽,或者攻下后开采不出千万两,问题也不大。
秦念的目的就是找出五百万两投入市场。
只要明朝不发生钱荒,经济就能走上正轨。
开海加发展工商业,十年后拿出千万两还债不难。
【朱元璋:……是。
】
朱元璋心痛于高达五百万两的巨额利息。
但他清楚若是能借到五百万两国债,他就有足够的军饷攻打高丽,甚至还能挪用两百万来发放俸禄、月粮、工食、盐本。
白银不会贬值,朱元璋清楚这两百万足以支撑一年。
这两百万和充作军饷的三百万一同流入民间,就不会有钱荒。
至于非法所得只能罚没本金,朱元璋清楚这是不得已而为之。
【秦念:就算这笔钱是贪官贪来的,又或是犯罪所得,购买国债后也只能是罚没本金,必须既往不咎,十年后也依旧要兑现国债收益。
】
此前无论是十年十分利,还是只罚没本金依旧兑现收益。
洪武朝的大多数权贵豪富就算意动,也依旧决定隐匿财富。
他们太清楚陛下的为人。
购买国债就是露富,必然会被陛下盯上。
到时候恐怕就是有钱买国债,全族都没命兑现收益。
但“既往不咎”不同!
【朱元璋:购买国债就能脱罪?】
与经济相关的对策,朱元璋不懂,只能全部遵循秦念的意见。
但涉及贪腐,朱元璋完全不明白秦念怎么会为了五百万两白银对罪人既往不咎。
那他被迫杀子又是为何?
难道两个藩王购买的国债不足以买他们的命吗?
【秦念:别的朝代发行国债绝对不能这么干,但你朝不同,许多贪官是不得不贪,必须给一次买国债抵罪的机会——宗室例外,他们买国债也不能抵罪,因为没人能逼他们犯罪。
】
许多明朝官员在此刻身体抑制不住地颤抖。
买国债抵罪的机会……
这分明是重新做人的机会。
【朱元璋:什么叫不得不贪?】
看到宗室不能抵罪,朱元璋就更不愿意让贪官抵罪。
更别说十年后还要兑现国债收益,这就等同于赃款变成“正当所得”!
【秦念:一个正七品的县令年禄九十石米。
】
【朱元璋:已足够养廉用度。
】
《名臣经济录》中记载:
“国初定制,百官俸给皆支本色米石,如知县月支米七石,岁支米八十四石,足勾养廉用度。
”
在涨薪之前,知县年薪八十四石就足够“养廉用度”,到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还给涨薪六石。
九十石约6.4吨,大概能让一家五口吃六七年。
也就是说,明朝的俸禄理论上还真够用。
但秦念知道那只是理论。
汉朝的中县县令秩六百石,发工资是钱粮并行,到手后折换成粮约16吨,是明朝的2.5倍。
唐朝的县令收入分为禄米、月俸钱以及职田收入,折换成粮差不多也是16吨。
只看倍差,会认为明朝的县令虽然工资比不上汉唐,但还没到“不得不贪”的地步。
但明朝自有国情在。
【秦念:“洪武时,官俸全给米,间以钱钞兼给。
钱一千,钞一贯,抵米一石”。
来解释一下,你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