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1/3)
【秦念:朕需要再强调一次:低刑罚率要以保护守法百姓为前提。
成康之治那种四十余年无刑罚,属于典型的有罪不治,假装天下太平,纯粹的恶礼。
】
各朝儒生:“……”
他们很想反驳秦念之言,但细思之后,竟是不知当如何反驳。
这位秦皇或是“考古”出成康时期的历史,得知当时就是有罪不治。
——他们并不知道,秦念纯粹是不相信奴隶制时代的犯罪率能降到零。
【刘秀:当如何既保护守法百姓,又降低刑罚率?】
刘秀时期的刑徒比例更低,甚至低于秦念时期。
但他不敢居功。
因为他的民心远不及秦念与李世民。
这就说明此时刑罚率虽低,却未能做到保护守法百姓。
应是他屡次大赦天下之故。
【秦念:一,大赦天下不能赦危及国家安全和严重损害百姓人身财产安全的刑徒,比如贪污受贿、渎职枉法、奸淫掳掠、抢劫谋杀等罪行。
这类罪行的赦免,等同于鼓励犯罪。
】
其实秦念很不喜欢大赦天下。
这对守法平民极其不公。
但古代有太多放在现代根本不能算是犯罪的律法,比如僭越、不敬、不睦、连坐之类。
——不睦包括妻子告发丈夫或丈夫的长辈,隋唐时期位列十恶不赦。
秦念只能给大赦天下打补丁,将部分罪行纳入不赦行列。
稍后她还会提议物理隔离,来保护受害者。
【刘秀:受教。
】
汉朝的大赦天下并非所有罪都赦。
不赦的主要是谋反、恶逆、故杀、群盗、官赃等罪,而不似秦念这般“贪污受贿、渎职枉法”,几乎将官吏会犯的罪全部囊括进不赦之列。
“奸淫掳掠、抢劫谋杀”,涵盖的范围也远超汉朝。
【李世民:朕当改之。
】
李世民心中一惊。
他也意识到大唐虽有“十恶,反逆缘坐,杀人,监守内奸、盗、略人,受财枉法”不赦,但依旧会有“损害百姓人身财产安全”的罪犯得到赦免。
——监守内奸、盗、略人,指的是利用职权犯下通奸、盗取、拐卖劫持或强迫卖为奴婢等罪行。
【秦念:第二,将犯罪分为刑事犯罪、行政违法以及民事侵权。
】
【李世民:此为何意?】
【秦念:刑事犯罪可处徒刑或死刑,属于罪行严重,自身及三代子孙不得为官,不过不影响子孙入官学。
】
嬴政先是略有疑惑。
为何连坐三代不得为官,却允许入官学?
很快嬴政又想起秦念曾言官学亦有开民智之意,并非只是选拔官吏。
【秦念:行政违法,属于罪行轻微,比如在大街上乱扔垃圾、占道经营这种,处以少量罚款或扫大街十日这类处罚即可,不必入刑,也不应影响仕途。
】
行政违法其实应该最高可拘留十五日。
但放在古代,行政拘留十五日,这都不能算是惩罚。
罪行轻微就要当刑徒劳改,那也太过。
秦念就只能提议扫大街。
【嬴政:……】
秦法正是刑弃灰于道者。
商鞅认为小罪重罚,就不会有人敢犯罪。
……然百万刑徒足以说明,小罪重罚,也拦不住有人犯重罪。
天幕出现之前,嬴政不曾想过要修改秦法,也的确是因为刑徒为“免费劳动力”,实在好用。
而秦念评价这种做法是“饮鸩止渴”。
想到大秦二世而亡,嬴政只能认可此说。
【秦念:而民事侵权,比如饲养的牛羊损害他人庄稼这类没有主观故意、且更轻微的错误,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即可。
】
【嬴政:可。
】
既然知道秦法谬误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