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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蔡智恒雨衣> 第七章

第七章(2/3)

“林明菁同学,恭喜你。

    你认识菜虫这么久,终于疯了。

    ”柏森举起杯子。

    “没错。

    是该恭喜。

    ”子尧兄也举起杯子。

    “学姐。

    ”明菁转头向秀枝学姐求援。

     “谁敢说我学妹疯了?”秀枝学姐放下筷子,握了握拳头。

    “哈哈……哈哈……哈哈哈……肉不要煮太久,趁软吃,趁软吃。

    ”柏森干笑了几声。

     一个月后,明菁的小说终于写完了,约三万字。

     篇名很简单,就叫《思念》。

     “不是说写完后要让我当第一个读者?” “哎呀,写得不好啦,修一修后再给你看。

    ” 不过明菁一直没把《思念》拿给我。

     我如果想到这件事时,就会提醒她,她总会找理由拖延。

     有次她在客厅看小说,我走过去,伸出右手:“可以让我看吗?” “你也喜欢村上春树的小说吗?” “我不是指这本,我是说你写的《思念》。

    ” “村上春树的小说真的很好看哦。

    ” “我要看《思念》。

    ” “这样好了。

    我有几本村上春树的小说,你先拿去看。

    ” 明菁从背包中拿出两本书,连手上那本,一起塞在我手里。

     “你全部看完后,我再拿我的小说给你看……” 话没说完,明菁马上背起背包,溜掉了。

     我整夜没睡,看完了那三本小说。

    不知不觉,天就亮了。

     躺在床上,怎么睡也睡不着,脑子里好像有很多文字跑来跑去。

     那些文字是我非常熟悉的中文字,可是却又觉得陌生。

     因为念研究生以来,接触的文字大部分是英文,还有一堆数学符号。

     我离开床,坐在书桌旁,随便拿几张纸,试着把脑中的文字写下来。

    于是我写了: 我,目前单身,有一辆二手机车、三条狗、四个月没缴的房租,坐在像橄榄球形状的书桌前。

    台灯从左上方直射金黄的强光,我感觉像是正被熬夜审问的变态杀人魔。

    书桌上有三支笔,两支被狗啃过,另一支则会断水。

    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前妻寄来的,要求我下个月多寄一万元赡养费,因为她宾士车的前轮破了。

    “我好可怜哦。

    ”她说。

    另一封是玫仁杏出版社编辑寄来的,上面写着若我再不交稿,他就会让我死得像从十楼摔下来的布丁。

    我左手托腮,右手搔着三天没洗澡而发痒的背,正思考着如何说一个故事。

    我是那种无论如何不把故事说完便无法入睡的奇怪的人哦。

     要说这个故事其实很难启齿,即使下定决心打开牙齿,舌头仍然会做最后的抵抗哦。

    等到牙齿和舌头都已经沦陷,口腔中的声带还是会不情愿地缓缓振动着。

    像是电池快要没电的电动刮胡刀,发出死亡前的悲鸣,并企图与下巴的胡楂同归于尽,但却只能造成下巴的炙热感。

     这还只是开始说故事前的挣扎哦。

     不过当我开始准备说这个故事时,我的意思是指现在,我便不再挣扎了。

    或许我应该这么讲:不是我不再挣扎,而是我终于了解挣扎也没用,于是放弃挣扎。

    然而即使我放弃挣扎,内心的某部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样深的地方哦,仍然会有一些近似怒吼的声音,像一个星期没吃饭的狮子所发出的吼叫声哦。

    好了,我该说故事了。

     可是经过刚刚内心的挣扎,我渴了,是那种即使是感冒的狗喝过的水我也会想喝的那种渴哦。

    所以我想先喝杯水,或者说,一瓶啤酒,瓶装或罐装的都行。

    我只考虑四又三分之一秒的时间,决定喝啤酒,因为我需要酒精来减少说故事时的疼痛。

    我打开冰箱,里面有一颗高丽菜,两杯还剩一半的泡沫红茶,几个不知道是否过期的罐头,但就是没有啤酒。

    下楼买吧。

    可是我身上没钱了。

    现在是凌晨两点四十六分,自从十三天前有个妇女深夜在巷口的提款机领钱时被杀害后,我就不敢在半夜领钱了。

    最近老看到黑猫,心里觉得毛毛的,我可不想成为明天报纸的标题,“过气的小说家可悲地死于凶恶的歹徒的残酷的右手里的美工刀下,那把刀还是生锈的”。

    应该说故事,于是想喝酒,但没钱又不敢去领钱。

    我不禁低下了头,双手蒙住脸,陷入一股深沉的深沉的悲哀之中。

     悲哀的是,我甚至还没开始说故事啊。

     写了大约九百字,眼皮觉得重,就趴在桌上睡了。

    后来明菁看到这篇东西,说我这叫“三纸无驴”。

    意思是说从前有个秀才,写信托人去买驴,写了三张纸,里面竟然没有“驴”这个字。

    “姑姑,我学村上春树学得像吗?”“这哪是村上春树?你这叫耍白痴。

    ”明菁虽然这么说,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等你认真写篇小说,我的《思念》才让你看。

    ” 升上研二后,我和柏森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系上的研究室。

    有时候还会在研究室的躺椅上过夜。

    因为赶论文,技师考也没去考,反正改作文的老师不会喜欢我的文章。

     我是山羊,没必要写篇只为了拿到好成绩的文章。

     我和柏森开始煮咖啡,以便熬夜念书。

    习惯喝咖啡提神后,便上了瘾。

    研二那段期间大约是1996年中至1997年中的事。

    这时大学生上网的风气已经很兴盛,我和柏森偶尔会玩BBS。

    为了纾解念书的苦闷,我有时也会在网络上写写文章。

    明菁如果来研究室找我时,就会顺便看看我写的东西。

     系上有四间研究室,每间用木板隔了十个位置,我和柏森在同一间。

     如果心烦或累了,我们就会走到研究室外面的阳台聊天。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和柏森聊天的习惯。

    聊天的地点和理由也许会变,但聊天的本质是不变的。

    我们常提起明菁,柏森总是叫我要积极主动,我始终却步。

    有次在准备“河床演变学”考试时,柏森突然问我一个问题:“如果爱情像沿着河流捡石头,而且规定只能弯腰捡一次,你会如何?” “那要看是往河的上游还是下游啊,因为上游的石头比较大。

    ” 我想了一下,回答柏森。

    “问题是,你永远不知道你是往上游走,还是往下游。

    ”“这样就很难决定了。

    ”“菜虫,你就是这种人。

    所以你手上不会有半颗石头。

    ”“为什么?”“因为你总是觉得后面的石头会比较大,自然不会浪费唯一的机 会。

    可是当你发觉后面的石头越来越小时,你却又不甘心。

    最后……”柏森顿了顿,接着说:“最后你根本不肯弯腰去捡石头。

    ” “那你呢?”“我只要喜欢,就会立刻捡起。

    万一后面有更大的石头,我会换掉。

    ”“可是规定只能捡一次啊。

    ”“菜虫,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处。

    ”柏森看看我,语重心长地说,“你总是被许多规则束缚。

    可是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啊。

    ” “啊?”“不要被只能捡一次石头的规则束缚,这样反而会失去捡石头的机会。

    ”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虫。

    不要吝惜弯腰,去捡石头吧。

    ” 当我终于决定弯腰,准备捡起明菁这块石头时。

     属于荃的石头,却突然出现在我眼前。

     那是在1997年春天刚来到的时候,孙樱约我吃午饭。

    原来孙樱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树的白痴文章,是明菁拿给她的。

    孙樱说她有个朋友,想邀我写些稿。

    “孙樱,你在报社待久了,幽默感进步了哦。

    ”我认为孙樱在开玩笑。

     “菜虫。

    我说,真的。

    ” “别玩了,我根本不行啊。

    况且……” “出来,吃饭。

    不要,啰唆。

    ” 孙樱打断我的话,我只好答应了。

     我们约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连续去吃两次的那家餐馆,很巧。

    约的时间是十二点四十分,在餐馆二楼。

    可是当我匆忙赶到时,已经快一点了。

    我还记得我前一晚才刚熬夜赶了一份报告,所以眼前有点模糊。

    爬楼梯时差点摔一跤。

     顺着螺旋状楼梯,我上了二楼。

     我一面喘气,一面搜寻。

     我见到了孙樱的背影,在离楼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孙樱的对面坐了个女孩,低着头。

     她静静地切割着牛排,听不见刀子的起落与瓷盘的呻吟。

    我带着一身的疲惫,在离她两步的距离,停下脚步。

    她的视线离开午餐,往右上角抬高30度。

    我站直身子,接触她的视线,互相交换着“你来了我到了”的讯息。

    然后我愣住了,虽然只有两秒钟。

    我好像见过她。

     “你终于出现了。

    ” “是的。

    我终于看到你了。

    ” “啊?”我们同时因为惊讶而轻轻啊了一声。

     虽然我迟到,但并不超过二十分钟,应该不必用“终于”这种字眼。

    但我们都用了“终于”。

    后来,我常问荃,为什么她要用“终于”这种字眼?“我不知道。

    那是直接的反应,就像我害怕时会哭泣一样。

    ”荃是这么回答的。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原因。

    我只知道,我终于看到了荃。

    在认识明菁三年又三个月后。

     “还不,坐下。

    ”孙樱出了声。

    我有点大梦初醒的感觉,坐了下来。

    荃在我右前方。

    “你好。

    ”荃放下刀叉,双手放在腿上,朝我点个头。

    “你好。

    ”我也点了头。

    “这是我的名片。

    ”她从皮包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我。

    “很好听的名字。

    ”“谢谢。

    ”荃姓方,方荃确实好听。

     “我的名字很普通。

    我姓蔡,叫崇仁。

    崇高的崇,仁爱的仁。

    ”我没名片,每次跟初见面的人介绍自己时,总得说这番话。

    “名字只是称呼而已。

    玫瑰花即使换了一个名字,还是一样芬芳。

    ”我吓了一跳,这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对白啊。

    “你只要叫我‘爱’,我就有新名字。

    我永远不必再叫罗密欧。

    ”我想起大一在话剧社扮演罗密欧时的对白,不禁脱口而出。

     荃似乎也吓了一跳。

    “你演罗密欧?”荃问。

    我点点头。

    “你演朱丽叶?”我问。

    荃也点点头。

    “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荃问。

    “好像是吧。

    ”我不太确定。

     孙樱把MENU拿给我,暗示我点个餐。

    我竟然只点咖啡,因为我以为我已经吃饱了。

    “你吃过了?”荃问我。

    “我……我吃过了。

    ”我这才想起还没吃饭,不过我不好意思再更改。

    “不用替我省钱的。

    ”荃看了看我,好像知道我还没吃饭。

    我尴尬地笑着。

     “近来,如何?”孙樱问我。

     “托你,的福。

    ” “不要,学我,说话。

    ” “已是,反射,习惯。

    ” “还学!” “抱歉。

    ” 孙樱拍一下我的头。

    荃偷偷地微笑着。

     孙樱还是老样子,真不知道她这种说话方式该如何去采访? “你也在话剧社待过?”荃问我。

     “算待过吧。

    ”我总不能告诉荃,我被赶出话剧社,“你呢?” “我是话剧社长。

    ” “啊?怎么差那么多。

    ”我想到了橘子学姐。

     “嗯?” “没事。

    只是忽然想到一种动物。

    ” “因为我吗?” “不。

    是因为橘子。

    ” “这里没橘子呢。

    ” “说得对。

    ” 荃又看了我一眼,充满疑惑。

     “我们的对白有点奇怪。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嗯。

    ”荃也笑了。

     “可以请教你一件事吗?” “别客气。

    请说。

    ” “朱丽叶的对白,需要声嘶力竭吗?” “不用的。

    眼神和肢体语言等等,都可以适当传达悲伤的情绪,不一定要透过语气。

    而且有时真正的悲伤,是无法用声音表现出来的。

    ”“嗯?”“比如说……” 荃把装了半满果汁的高脚杯,移到面前。

     右手拿起细长的汤匙,放进杯中,顺时针方向,轻轻搅动五圈,停止。

    眼睛一直注视着杯中的漩涡,直到风平浪静。

    然后收回眼神,再顺时针搅动两圈,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我在做什么呢?” “你在思念某个人。

    ” 荃赞许似的点点头。

     “你很聪明。

    ” “谢谢。

    ” “再来?” “嗯。

    ” 荃将高脚杯往远处推离十厘米,并把汤匙拿出杯子,放在杯脚左侧。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搁在杯口,其余三指轻触杯身。

    眼睛凝视着汤匙。

    端起杯子,放到嘴边,却不喝下。

    停顿十秒后,再将杯子缓缓放下。

    杯子快要接触桌面前,动作突然完全静止。

    视线从头到尾竟然都在汤匙上。

    “这样呢?” “你很悲伤。

    ” 荃愣住了。

     过了一会,荃又缓缓地点头。

     “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荃又问。

     “好像是吧。

    ”我还是不确定。

     荃想了一下,轻轻呼出一口气。

     “再来一个,好吗?” “好。

    ” 荃再将汤匙放入杯中,左手托腮,右手搅拌着果汁,速度比刚刚略快。

    用汤匙舀起一块冰,再放下冰块。

    拿起汤匙,平放在杯口。

    眼睛注视杯脚,挑了一下眉头,然后轻轻叹一口气。

    “答案是什么?”“这太难了,我猜不出来。

    ”“这表示果汁很好喝,不过快喝完了。

    好想再喝一杯,可惜钱不够。

    ”荃说完后,吐了吐舌头,笑了起来。

    我也笑了起来。

     “轮到,我玩。

    ”孙樱突然说话。

    我看了孙樱一眼,很想阻止她。

    孙樱将她自己的高脚杯放到面前,右手拿起汤匙,快速地在杯中搅动。

    汤匙撞击玻璃杯,清脆响着。

    左手按着肚子,皱了皱眉头,也学着荃叹了一口气。

    “如何?”孙樱问。

    “你吃坏肚子,想上厕所。

    但厕所有人,只好坐着干着急。

    ”“胡说!”孙樱骂了我一声,“这叫,沉思!” 我左边嘴角动了一下,眯起眼睛。

     “你不以为然,却不敢声张。

    ”荃指着我,笑着说。

     “你怎么会知道?” 我很惊讶地望着荃,荃有点不好意思,低下了头。

     等荃抬起头,我问她: “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吧?”轮到我问了。

     “应该是的。

    ”荃似乎也不确定。

     “我该,走了。

    ”孙樱站起身。

     “你朋友家的母狗又生了三只小狗吗?” “我要,赶稿!”孙樱瞪了我一眼。

     孙樱拿起皮包,跟我和荃挥挥手:“方荃,菜虫,再见。

    ” 我转身看着孙樱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然后再转身回来。

     接触到荃的视线时,我笑了笑,左手抓抓头发。

     然后将身子往后挪动,靠着椅背。

     “咦?” “怎么了?” “你和孙樱是好朋友吧?” “是啊。

    ” “那为什么她离开后,你心里却想着‘她终于走了’呢?” “啊?你怎么又知道了?”我有点被吓到的感觉。

     “你的肢体语言好丰富呢。

    ” “真的吗?” 我右手本来又想搔搔头,但手举到一半,便不敢再举。

     “没关系的。

    ”荃笑了笑,“这是你表达情绪的方式。

    ” “嗯?” “有的人习惯用文字表达情感,有的人习惯用声音……” 荃指着我僵在半空的右手,“你则习惯用动作。

    ” “这样好吗?”“这样很好。

    因为文字和声音都会骗人,只有眼神和下意识的动作,不会骗人。

    ”“怎么说?”“又要我举例吗?”荃笑了笑。

    “嗯。

    ”我也笑了。

     “你的杯子可以借我吗?”“当然可以。

    ”我的杯子装的是水,不过我喝光了。

    荃拿起空杯子,作势喝了一口,然后放下。

    嘴唇微张,右手在嘴边扇动几下。

    “这杯果汁真好喝,又冰又甜。

    真是令人愉悦的事,呵呵……”荃的笑声很轻淡,像深海鱼的游水动作。

     “懂了吗?” “嗯。

    其实你喝的是热水,而且舌头还被烫了一下。

    但你却说你喝的是冰果汁,还有非常兴奋的笑声。

    文字和声音都是骗人的,只有嘴唇和右手的动作表达了真正的意思。

    我这样说,对吗?” “对的。

    ” 荃点点头。

    然后再歪了一下头,微笑地注视我,说: “那你还不赶快点个餐,你已经饿坏了,不是吗?” “啊?我又做了什么动作?” 我把双手放在腿上,正襟危坐,不敢再做任何动作。

    “呵呵。

    我不是现在看出来的。

    ”荃指着我的空杯子,“你刚进餐厅,一坐下来,很快就把水喝光了。

    ”“也许我口渴啊。

    ”“那不一样的。

    ”荃摇摇头。

     “哪里不一样?”“口渴时的喝水动作是……是激烈的。

    对不起,我不擅长用文字表达。

    ”“没关系。

    我懂。

    ”荃感激似的笑了一下,“可是你喝水的动作是和缓的,好像……”“好像你不知道你正在喝水一样。

    你只是下意识做出一种进食的动作。

    ”荃又笑了一下,“对不起。

    我很难用文字形容。

    ” “嗯。

    你真的好厉害。

    ” “才不呢。

    我很笨的,不像你,非常聪明。

    ” “会吗?” “你思考文字的速度很快,对很多动作的反应时间也非常短。

    ” “嗯?” “就像你刚刚猜孙樱的动作,你其实是猜对的。

    ” “真的吗?那她干吗骂我?” “她刚刚用的文字和声音是骗人的,很多动作也是刻意做出来的。

    ”荃顿了顿,“只有左手抚摸肚子的动作是真实的。

    ” “既然我和你同时都猜对,为什么你说我聪明,而你却笨呢?” “那不一样的。

    ” “请举例吧。

    ” “你果然聪明,你已经知道我要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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