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 神仙预备役 第三十四章 一呀么一板砖(3/3)
dash&mdash强哥,你一定要介绍我和小楠认识呀!&rdquo
我把打火机狠狠砸在他头上,他抱着头委屈地说:&ldquo你不是连这点小事也不答应吧?&rdquo
我叹口气:&ldquo你知道小楠是谁吗?&rdquo
金少炎马上就明白我在说什么了,他颤声问:&ldquo是谁?&rdquo
&ldquo她本名叫李师师。
&rdquo
金少炎豪不为所动:&ldquo那又怎么样?我是真的喜欢她的,我甚至会娶她。
&rdquo
&ldquo正因为这样,我才不能再介绍你们认识。
她只有一年时间,所以不管是你甩了她还是她早早地离开了你,对你们都是一种伤害。
&rdquo
金少炎悲伤地哼哼说:&ldquo我怎么那么命苦啊?&rdquo
第二天我们一起出门,9点40分,我们一起到了金廷大厦。
他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后我只身上了16楼。
如花告诉我,金少炎今天根本就没来公司。
我一看表,已经过去了5分钟,我额头汗下,直接打给金1。
电话响了很久金1才接起,我跟他说了半天他才想起来我是谁,恍然说:&ldquo我把这事忘了个干净。
这样,你来丽晶大酒店,在门口等我一会儿,我马上下来。
&rdquo
好在事情还在控制内,但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金少炎以后,他的脸色变得惨白。
他哆嗦着说:&ldquo我出事就是从丽晶出发的&hellip&hellip也是10点,想不到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我们又回到了起点。
&rdquo
我拉着金少炎就跑:&ldquo丽晶离这不远,我们还有时间。
&rdquo
当我们气喘吁吁跑到丽晶时,一眼就看见了送了金少炎的那辆罪魁祸首:波尔舍911。
金2留在墙角后,我们保持着电话联系,我走进丽晶的大厅时,正看见金少炎1号脸红红的走下楼来。
我走上去提鼻子一闻,问他:&ldquo你喝酒了?&rdquo
他不当回事地说:&ldquo就喝了两杯洋酒。
&rdquo
&ldquo大清早的你喝什么酒?&rdquo
他淫荡地笑道:&ldquo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酒有时候能起春药的作用。
&rdquo看来他昨天是和狗尾巴花之类的小女星度过的,早上起来又方兴未艾了一次。
金少炎直奔自己的车走去,看上去步履轻松。
我一下赶上去拉住他的胳膊说:&ldquo金少,喝了酒别开车了。
&rdquo他根本没有当真,以为我只是普通地讨好一下他,还笑着说:&ldquo没事,你坐我车一起走,我给你介绍几个亿万富翁家的少爷。
&rdquo
这时他已经走到外面的台阶上,手一扬,911又哼了一声,内锁已经打开了。
这一次我使劲抓住他:&ldquo金少,我们打的去吧。
&rdquo金少炎轻松地甩开我,口气还很和善:&ldquo我真没事。
&rdquo说话间已经走到了离车不到1米远的地方了。
金2大急,在我耳机里叫道:&ldquo阻止他!&rdquo
我用整个身子扑住金少炎,决然说:&ldquo今天有我在你就别想上车!&rdquo金少炎有些毛了,喊道:&ldquo放手!我可生气了!&rdquo见我没动静,他彻底发火了,后肘一扫,脚上一踹,我就鼻青脸肿地被他踢到了台阶上。
金少炎边拉车门边指着我大骂:&ldquo你真把自己当盘菜了,说白了你他妈就是个小丑,我就拿你开开心,给我滚!&rdquo
说着他的一只手已经拉住了车门,金2暴叫:&ldquo快想办法,他一上车就完了!&rdquo
我半坐起来,已经顾不上生气,眼睛在四下里踅摸&mdash&mdash太干净了,连块板砖也没有啊。
金少炎已经拉开车门,一条腿迈进车里了。
在这紧要关头我下意识地混身摸着,然后就摸到了我那价值好几万的手机。
我保证,方圆10里之内再也找不出形状比它更像板砖的了。
我操着它,轻赶几步已经来到金少炎后面,他根本没有察觉。
我突然大喝一声:&ldquo着板砖!&rdquo
哗啦一声,我的手机被我硬生生拍碎在了金少炎后脑勺上,他一声不吭地歪在了地上。
做完这件事我忐忑地回头看金2,他因为被挡在一堵墙后,所以我还能看见他,这小子正冲我挑大拇指呢。
我说过了,我就从来没见过对自己这么狠的。
我真怀疑这是他设的一个圈套,真正的目的其实就是要我谋杀和他抢夺财产的孪生弟弟。
金2一走出墙角就隐身了,我松了口气。
只觉一阵凉风飘到我近前,恳切地说:&ldquo谢谢你,强哥。
那张500万的卡我已经放在了你的枕头下,密码是今天的日期。
&rdquo
我看着昏迷的金1说:&ldquo现在怎么办?&rdquo
&ldquo你别管了,我送他去医院,你只要打电话通知一声就行了。
&rdquo
我把金1搬进车里,然后就看见那辆911真的变成了无人驾驶,自己朝着医院方向飞驰而去。
我找了一部公用电话,跟如花说:&ldquo你们家金少被我拍晕了,你现在马上带人去中心医院救他。
&rdquo兜这么长时间的圈子,结果真正救金少炎还是用了我最初的设想:一板砖。
就这样,我送走了金少炎。
当我走在马路上时,已经是一个身家500万的富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