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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就是向梧和他母亲生活的地方吧。
“今晚……住这里吗?”他问。
“可以啊。
”其实我并不介意的。
然后向梧有些手忙脚乱地开始打扫,他叫我坐在沙发上等他,可我的情商不允许自己在别人忙前忙后的时候我闲着,他十分不好意思地说不该让客人劳动,我则表示:“这没什么。
”
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没有提到他已故的母亲,虽然在晚饭的时候,向梧说他其实有打算把这间房子卖掉,但我看着他的神情,就知道他其实对这里是很有感情的。
“现在能给一个人‘家’的感觉的地方,不多了。
”夹了一片他的拿手好菜,我说:“很好吃。
”
向梧也拿着筷子,望着我出神了许久,后来才不好意思地跟我说,谢谢。
其实后半夜的时候,我知道他离开了床铺,缩在客厅的沙发上偷偷地哭。
我很少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感到后悔,但那一刻,就连我也不禁开始设想,如果那个时候我能陪在他的身边,会不会让他好受一些呢?
我没有走到客厅去打扰他,或许也是觉得自己没有立场,也无言那么做吧。
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在他哭完后,回到房间里,小心翼翼重新窝回我怀里的时候,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地抱紧他。
那时候的我的的确确在向梧身上感受到了此前从未有过的情绪,但我是个足够凉薄的人,有时候甚至能够理性到让我自己都有些讨厌。
所以我还是得说,其实那个时候,我也不觉得自己能跟向梧一直走下去。
第二天天刚破晓的时候,我就听到向梧从浴室里走出的声音。
因为狠狠哭过,他眼睛肿了,肿得很不好看,他正拿着毛巾放在自己的眼皮上试图令它尽快消肿降温,见我站在门口的时候他还吓了一大跳,问我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他不愿我看见他眼睛肿起的样子,也不想让我知道他晚上的时候偷偷哭过,所以身子是有些背着我的。
我没有多问什么,只是申请了那天的做早餐权。
向梧有些受宠若惊,我这才想起这好像是自我们再次相遇以来,我第一次做早餐,他似乎认为自己寄人篱下,帮忙做家务就是自己的职责。
我不好去强行纠正他的思想,只告诉他,现在我住在你家,所以,就跟你一样,做早餐,也是我应该做的。
最终他还是在用餐的时候将毛巾拿了下来。
老实说,他的样子有点好笑。
因为本来就是单眼皮,眼睛不算大,如今再肿起来,就显得有些蠢蠢的,令人想起了垂头丧气的小狗。
“你想笑就笑吧,憋这么久,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