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她也有家了。(2/3)
么同事们结束工作后,都盼着回家。
莫振邦回家,有太太和女儿等待,有时候回去晚了,囡囡和太太已经睡着,他就进女儿房轻轻为她掖好被子,进了卧室,明天要穿的衣服熨得整整齐齐,挂在衣架上。
黎叔早年离异,如今孩子已经参加工作,他养了一只小猫,虽然小猫不稀罕他这个主人,但是每当他打开家门,傲娇猫咪都会抬起眼皮瞥他一下。
徐家乐和豪仔,不止一次提他们家人的手艺有多好,每晚不是糖水就是滋补靓汤,家庭菜单不重样。
还有家庭幸福美满的原剧情女主曾咏珊……
以前祝晴不理解,但是现在她能理解他们的归心似箭。
能够感同身受,是因为祝晴发现,自己也有家了。
原来“家”,并不是一个特定的地方。
半山也好,黄竹坑也好,有人欢迎她回去,那才是家。
……
盛放小朋友昨晚很迟才睡着。
萍姨不容易,担心他着凉,“哼哧哼哧”硬是给小不点抱回儿童床上。
他和玩具作伴,做的却不是与咸蛋超人或铁甲奇侠有关的美梦,放放梦见的,是和外甥女一起去查案。
小小种子刚落在心底,居然这么快就萌芽。
外甥女查案的样子太酷了,盛放也想成为这样一名神气的警察。
梦境里,他和外甥女一起去放蛇,便衣警察别提有多威风。
梦里罪犯还没有露出马脚,他感觉自己的脸颊痒痒了,小肉手一抓,抓住蜘蛛仔的手。
有人拿着蜘蛛侠模型的小手办戳戳他的脸蛋。
盛放的小脸皱成一团,把模型拍走。
少爷仔是有起床气的,小一些时,被吵醒会哇哇哭,现在他已经不是两岁的小孩了,要是被吵醒,小手叉着腰,早饭是绝对不可能吃的。
冰凉凉的蜘蛛仔一直戳他的脸,放放拧着小眉头,一下拍开,眼皮子掀起一点点。
本来只是抬起一条缝的眼皮,忽地睁开。
他揉揉眼睛,再揉揉眼睛。
是晴仔!!!
放放小朋友直接从睡梦中弹起,哪里还有什么起床气,飞扑过来问晴仔怎么会在这里。
“你什么时候来的?”
“怎么没有叫我呢?”
“你有没有抓到坏人!”
萍姨站在儿童房门口,不由失笑。
“昨晚小小姐凌晨两点才到家,特意嘱咐我,不要吵醒你。
”她说,“小小姐是在客房休息的,知道你有好多话想说,才在上班之前把你叫醒。
”
祝晴刚要开口,就见盛放先伸出手掌,比了个“打住”的手势。
小舅舅一眼就看出外甥女的不自在。
“萍姨不用这样。
”他奶声道,“你就叫她晴晴啦!”
萍姨之前就觉得,一个是小少爷,另一个是小千金,辈分全乱了。
喊名字,又似乎不太好……好不容易,她终于想到“小小姐”的称呼,但现在,又被推翻。
费了几个通宵呢,白想了。
萍姨的厨艺向来好,早饭都能做出很多花样,西式中式,没有她不会的。
一楼x餐厅里的那张长桌,之前可以坐满,但现在只坐着两个人,大肩膀和小肩膀紧紧挨着。
这个家里,从前每个人之间总是隔着距离,规矩的餐桌礼仪,交错时发出“哐当”声响的刀叉,冷冰冰的。
不像现在这样,他们贴得这么近,这才像真正的家人。
盛家老爷子的规矩素来是很多的,萍姨在他们家帮佣二十几年,从来没试过坐下和大家同桌吃饭,今天是第一次。
桌上一堆的菜,祝晴和盛放根本就吃不完,硬是拉着她坐下一起解决。
萍姨坐立不安,他们却神色自若,就好像这张饭桌,本来就该有她的位置。
一大早,外甥女给小舅舅上的第一节课。
不能浪费粮食。
于是小舅舅也给她上了一节课,叫分享。
盛放最喜欢吃萍姨亲手熬的草莓酱,酸酸甜甜,抹在黄油吐司上,一口下去,吐司会爆浆。
小朋友给祝晴拿了一块白白软软的吐司,抹了好多酱,小手一捏。
“晴仔,多吃点。
”
“你洗手了吗?”
放放小舅舅瞪眼睛:“洗过!”
祝晴吃东西,总是很快,风卷残云就解决了一餐。
盛放拍拍她的肩膀,让她放慢速度,试着用手揪着松软吐司吃,享受美食带来的回味。
萍姨在边上看着,眼底不仅仅只有笑意,还泛了湿意。
如果老爷在天之灵,能看见小儿子和小外孙女相互扶持地生活,一定会很欣慰。
还有大小姐,要是她知道,自己流落在外的女儿回家了,也会安心的。
“我去看看汤好了没有。
”萍姨说,“给晴晴带到警署去,分给同事们尝一尝。
”
她加快脚步往厨房走,用手指揩了揩眼角的泪痕。
如果少爷仔和小小姐能一直住在这儿就好了,她拿这么高的薪水,本来就应该好好照顾他们啊。
而餐桌前的祝晴和盛放,此时吃着早点,直摇头。
这儿一点都不好。
谁家餐桌是长方形的,连菜都夹不到,差点要上桌。
说话要靠喊,一楼的人喊三楼吃饭,可能得打电话。
还有,房间大得夸张,夜里打呼噜都有回音!
“我可不打呼噜。
”
“我也不打!”小舅舅气嘟嘟,“以防万一!”
……
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归案,祝晴紧绷的神经终于可以放轻松,办案节奏也自然而然地放慢。
就像豪仔每天说的,上吊也要喘口气。
“晴仔,你要去哪里?”
“去医院。
”祝晴说,“安排证人做色盲筛查。
”
话音落下,她摆摆手,说了他也不懂。
盛放小朋友穿好鞋子跟上外甥女。
新人总是有很多不懂,他可以慢慢学!
“学什么?”
盛放小朋友想要学习,怎样当一名警察。
外甥女是madam,他就是未来的阿sir,他们警察世家的“地基”,从现在开始打起。
小舅舅有了一颗督察梦。
“……”祝晴嘀咕,“我都还没当督察呢。
”
祝晴破案有功,带上小跟班收集证据,倒不是什么大问题。
毕竟昨晚,小朋友表现良好,就当是给他的奖励了。
未来的盛督察跟着外甥女去查案,看什么都觉得新奇,有关于办案流程,他通通记在心里,但脑袋瓜就这么大,有点难办。
“晴仔,你给我买个笔记本,我要做笔记。
”
“会写几个字?”
“你!”小少爷没法反驳,“那就买录音笔!”
买录音笔的话题,持续了一小会儿。
半个小时后,外甥女和小舅舅一起在医院门口和证人朱大雄碰面。
朱大雄告诉madam,他和老婆商量好了,以后她在家做饭,送去码头和工地卖盒饭的工作就交给自己。
他们夫妻俩有体力,又不怕辛苦,日子总会慢慢好起来的。
说这番话的时候,朱大雄的眼里有光,等到医生给他检查完,光芒散开,变得茫然。
“红绿色盲?”
祝晴一直以为,红绿色盲是简单的两种颜色对调。
但原来,这其中还有很大的学问。
医生说:“红绿颜色对调……这是很多人因为字面意思而产生的误解。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极少数红绿色对调的病例,是病人大脑皮层异常,导致颜色处理的错误,但这个并不属于红绿色盲。
”
“真正的红绿色盲,是天生缺少对这两种颜色的辨认能力。
”
朱大雄这才知道,原来他从小看见的,都是异常的颜色。
儿时家里兄弟姐妹多,能吃饱饭就不错了,后来成家,又一直在为生活奔忙,没有人跟他说什么是对,也没有人纠正他什么是错。
一直以来,他都是自己适应,就连红绿灯也只是简单地通过灯的位置和亮度来辨认,习惯成自然,不曾怀疑过自己根本无法准确地分辨颜色。
在工地也是一样,是老乡给他介绍这份工作,朱大雄打的是零工,对于很多工作内容都不熟悉,因此拿错了头盔。
但如果时间长了,光凭头盔的厚度和材质,他就能认出来。
其实在日常工作中,体力远比辨认颜色更重要。
就这样,日子稀里糊涂地过到现在,竟从来没有人觉得不对劲。
祝晴拿着医生的诊断证明,以及重新给朱大雄做的笔录,做出医院。
一年前集装箱厂那件案子,他可能把黄褐色看成红色。
或者说,在朱大雄心里,那就是红色。
既然抓到嫌疑人,那么接下来就以他为圆心,扩大调查范围。
就像俄罗斯方块,每一块形状都有它应该去的落点。
案件的脉络,变得清晰明朗。
……
菲曼国际美容学院的保安阿康,全名余锦康。
自从昨天凌晨被带回警署,他一直没有说话。
此时,祝晴推门进入审讯室。
他抬起眼,手铐底下,双手交握拧在一起。
余锦康看起来和之前不一样。
明明第一次见面时,他抖成筛子,后来接受问询,小心翼翼地询问自己会不会成为凶手下一个下手的对象……当时曾咏珊还很好心地告诉他,按照犯罪心理学家的分析,凶手不会对二十岁的他下手。
他固执地坚持,自己已经二十五岁——
那一天,祝晴和曾咏珊都笑了。
没想到,这一切,居然全都是余锦康的障眼法。
胆小怕事的保安,实则双手沾满鲜血,背负着这么多条人命。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负责审讯余锦康的警员,换了一批又一批。
祝晴和徐家乐坐在他面前。
祝晴是带着资料袋和一次性杯子进来的。
她抬起手,握住水杯。
余锦康冷冷地看着这位女警准备的小恩小惠。
他把头转过去,然而转到一半,就见她拿起杯子,自己喝了一口,根本没有想要将一次性杯子推上前的意思。
徐家乐站起来出去一趟,进来时,手中拿着一件衣服。
黄褐色的制服,领子的纽扣是定制的,精致讲究,胸口还印着字,这是新景酒店的工作服。
“特地向新景酒店的泊车小弟借了这身制服。
”徐家乐说,“不陌生吧。
”
徐家乐从资料袋里抽出警方四处拼凑得来的,余锦康的履历。
近一年半的时间,他先后做过三份工作。
最早时,在葵涌码头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