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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末日之前没有想念的句子> 四月阁楼,春日迟迟

四月阁楼,春日迟迟(1/3)

春末。

    雨水 白色贝壳头鞋踩过积水,溅上斑驳污渍,时间还早,我用手遮住脑袋去转角处的花店避雨。

    这时节的海滨城市,堆积的云朵给天气带来的不确定,就像我们动荡的生活。

    谁会想到我第一次来青岛,竟是为了参加邓然的婚礼。

     四月北方,温暖的气息依旧稀薄,我在被鲜花簇拥得略显局促的小店里第一次看见罗阳的脸。

    他短短的发梢似乎也淋了雨水,在挑花,一盆一盆,神色认真,认真得没有丝毫喜悦,最后他捧起了一盆花开正好的马蹄莲。

     他拿上花跨上摩托,看了一眼尴尬地躲在檐下的我,在发动引擎驱车消失在雨中的同时,丢了一把绿色格子伞在我手里,于是我便撑着那把伞走进这突如其来的雨中。

     我想我们都不知道,一个小时之后,我们会奔赴同一场婚礼。

     他把残留雨滴的马蹄莲放在收礼金的台子旁边,转身要离开,却与我迎面撞上。

     我把伞递还给这个看起来温和而疏离的男子,说:“女朋友结婚了,新郎不是你,是这样的剧情么?” 他接过伞去,似乎并没有回答我的打算,于是我笑着说:“我也是。

    ” 他稍有了些兴味,看着我说:“要不要去兜兜风?” 大概他觉得我也和他一样郁闷需要吹风,可事实是,我接受了前男友这大秀幸福的邀请,只不过是给自己一个假期当作旅行而已。

    于是我说:“好,你等我一下,我把红包放下。

    ” 半分钟后我就坐上了陌生男子摩托车的后座,他是罗阳,他说你抱紧了,我便索性圈住了他套了薄薄线衣的身子,车轮在迅速的滚动中卷起雨后残留的水花。

    我微微侧过头,避免风掠过干涩的眼睛,也避免自己瞬息的恍惚。

     春末。

    阁楼 罗阳说我们去兜风,真的只是兜风。

    虽然沿着鲁迅公园附近的海转了一圈,但他的速度让我睁不开眼睛。

     他说:“你是第一次坐摩托吧?” “你怎么知道?” “你在发抖。

    ” 没错,我从未坐过摩托,在他出事之前没有机会,在他出事之后没有胆量。

    为什么接受了罗阳突兀的邀请,我也没有答案,也许因为今日一切,都不在意料之中。

    也许在他看来,我们都是一样的伤心人。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我大声对罗阳说我要接电话,停一下,他便猛然刹车停在路边。

     是邓然,“怎么,还是没来,怕我看到你过得不好么?” 我说:“我给了很足的礼金。

    新娘很美。

    ” 挂掉电话扭头看见罗阳点起了一根烟,我从他嘴里拿过那根烟呷进自己的唇齿间,罗阳愣了一下,揽过我的头轻轻放在了自己肩上,也许他是想安慰我。

    我说:“青岛啤酒不是很有名么,不打算带我尝试一下?” 他说:“走,跟我来。

    ” 我以为他会带我去有名的酒吧,露天的啤酒城,或者直接从店家接了生啤去海滩上放浪形骸地狂喝。

    而这个跟他去的结果,却是他的家——老城区里一栋德国老建筑,他独自经营着家庭旅馆,露台上长满了茂盛葱郁的绿色植物。

     我跟在他身后进了这古老而洁净的房屋,沿着有些狭窄的木质楼梯走上了阁楼,这感觉仿佛少年时读《简·爱》一般,只差手中再擎一豆摇晃烛火。

     他推开天窗,说我们以前经常夜晚躺在这里看星星。

    我盘腿坐下来,看到的是雨后平坦而干净的一面天。

     他从榻榻米边的低矮冰柜里取数罐青啤出来一字排开,我环顾房间,今日的新娘遗留在这里的物品尚有许多,我想或许罗阳曾经以为这里是他们一生都能停留的岛屿。

     “那个时候的日子过得真好像全世界只有两个人,谁也没有自己幸福。

    ” “小时候这栋房子里住了好几户人家,她住在一层的楼梯旁边,我总是借着各种机会下楼路过她的房间。

    有时候她在写功课,有时候在练小提琴,也会和妈妈吵架,气急败坏扯开头发一头闷进红色塑料桶里洗头发,弄得整个屋子都是湿漉漉的,我就总是趁着那个时候和她套近乎。

    后来,这个废弃的阁楼就成了我们的避难所,看小人书,玩大富翁,很多很多东西。

    你看,就在那个柜子里。

    ” 罗阳说着就打开了这个房间最高大的一件家具,柜子里都是各种游戏棋盘、四驱车、卡带游戏机、沙画、Lomo相机,都是回忆里的宝贝,当下里的垃圾。

     “我们一度都搬离这里,后来我跟朋友凑钱租下它经营成旅馆。

    她很开心,因为这里都是童年的记忆。

    本来,我以为悠闲度日可能就是我能给她的最理想的生活了,可是,她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常常哭泣,也会受不了外企里女孩子关于吃穿用度的攀比。

    我尽我所能给予她,可是,终究没有那个男人能够给得多。

    ”罗阳顿了一下又继续说,“我不怪她。

    ” 我大概能够想象出邓然能够给那个女孩的一切,无所不用其极的浪漫。

    是的,并不是每个女孩都安于长久的梦境,她们终究要醒过来,而后起身离开,投奔热闹的街头与人群,这就是邓然一贯相信的真相。

     于是我们结束这伤心的话题,开始喝酒,放音乐,说笑话,猜拳,堵着对方不许去厕所,抢后半截的烟来抽,到月升到日落,到我摇摇晃晃站起来说天啊我不记得旅馆在哪里了便向墙边摔去,他拖住我的身体靠着贴了壁纸的墙壁,说:“你睡这里吧,明天我送你回去。

    ” 我并不挑剔,于是换上邓然此刻妻子留下来的睡衣,蜷缩在了榻榻米上,却始终握着罗阳的手不肯松开,我不记得那扇天窗外是否有星星,不记得我是不是把酒精都烧成了眼泪。

     春末。

    说起 次日的正午,我在天窗外的刺目阳光照射下醒过来,推开门,看到罗阳在陡折楼梯下对我挥手,说来吃饭。

     我在青岛的第一夜,付了某旅馆住宿费却留宿了罗阳的旅舍,有进进出出的旅客都笑着与我打招呼说老板娘真漂亮。

    罗阳也不解释,我便只有微笑。

    我很想问问那个幸福的新娘,离开这一切的决心,是怎样才能下定。

     他说:“住到我这里吧,半价。

    ” 我无良地说:“那自然是求之不得。

    ” 于是那个下午罗阳带我找到了之前定住的旅馆,拿回定金和行李。

    在回去的摩托上,我不自觉紧紧抱住他的腰,他说:“你昨天晚上睡着以后一直在念一个人的名字,周辰。

    ” 我轻轻把脸贴在罗阳的后背,闭上眼睛仿佛听到汹涌的血液与泪水以及呼啸的风声。

    我说:“我离开邓然,是为了周辰。

    他在牢里,始终不愿见我,可是我在等他。

    ” 我在等他,等待仿佛成了我一贯的姿态,在面对周辰的时候,我从来都不能与之并肩。

    无论我多么用力去追逐他趋近他,最终还是要等在遥远的距离之外。

     十三岁那一年的春末,十六岁的他随同父母搬到我的对面,吊儿郎当的样子,用膝盖颠球,并不正眼看人,总是把不及格的考卷窝成一团丢在门口,于是父母皆让我避之不及。

    可是,在那个只知一味顺从父母与老师的年岁里,周辰眉目间的无所谓震惊到了我。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不说话,哪怕并排上楼也是沉默地开各自的家门。

    也许他并不知道,他每天放学在小区的水泥地篮球场上踢足球大汗淋漓脱了外套仰起头来狂喝水的样子,他把作业本丢给同班好看女生时候的神情,他把瘦小的朋友拉到身后跟人在路边打起来的时候,我没有漏过分毫。

    我在临街的窗子里,隔着繁乱树影看得清清楚楚。

     一日放学,家门虚掩,我正要伸手却被身后上楼来的周辰一把拉了一个趔趄。

    他做了个“嘘”的手势,拉着我悄悄下楼。

    他说:“傻瓜,没看出来是进小偷了吗!万一小偷还在家你怎么办,有没有脑子。

    ” 那时的我,却没有想到遭遇偷窃后的损失,只是看着身边的男孩觉得一切都很神奇。

    虽然他很快就把我扔下投奔了热闹的篮球场,但是我以为,我从此进入了一个不一样的属于周辰的世界。

     可是,没有。

    次日早晨,推门上学,周辰用脚踢上家门与我撞个正着,我挥手和他打招呼,只看到他有些调皮的笑容一不小心变成了尴尬扭头下楼,却没看到身后母亲皱起的眉头。

     “你怎么认识他的?”母亲的声音冷淡而紧张。

     我重复了昨日事件的始末,却只换来一句,“离他远点,听到没有,不要和小混混走那么近,这种人少沾。

    ” 周辰下楼的脚步声飞快而响亮,几乎像是逃跑,而我,却心不在焉,只有追上他去的冲动。

     至少在那个时候的我,并不能理解作为母亲那略显过分的紧张,或者是刻意的忽视,我在局中,决定要做人生中第一件叛逆的开端。

    事后想来,也只能解释为周辰像一把钥匙在适当的时候任性地出现,而我为之拴上红绳,挂在胸前,谁也看不见。

     早秋。

    燃烧 我把一沓又一沓生日卡片从塑封里抽出来,翻开又装回去,如此反复三遍,马路对面职高的下课铃终于响了起来。

    我站在杂货铺门口,死死盯着开始人潮涌动的校门。

    当然,杂货铺的老板一定也在死死地盯着我。

     每周我出现两次,几乎熟悉这间小铺的所有物品但从未买过一样,我只是在这里,等待周辰。

    这想起来就令人怅惘而泄气的动词,却被一直坚持了下来。

     他的山地车是这么显眼,明亮的黄色与他的人一样招摇而不掩饰,我只要认准那在夕阳里最晃眼的颜色,就能抓到急不可耐要溜走的他。

    就像此刻,我冲过坑洼不平的柏油路,引起一连串愤怒的鸣笛。

     “我要踢球去,你赶紧回家。

    ”周辰的脸上并没有太多表情。

     “你可以送我回家再去踢,踢到三更半夜也可以。

    ”我冲他笑,习惯了他毫无力度的拒绝。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用过许多借口,比如送其他女孩回家,或者去汽修店打工,也说过很多与他极不相称的好话,类似你该回去学习了,不要耽误时间。

    可是借口就是借口,好话只是好话。

     周辰不再说话,径自跨上车子一脚踏出了很远,我真想把背上的书包甩到他的背影里去,而我只是大声地说:“那我考你这个学校好了。

    ” 于是他的背影就凝固在了我面前,被落日一点一点吞没,而后反刍出他骨血里的温度。

    我只是趋近于这温度,动物蛰伏过冬,祖先钻木取火,不过是一种本能。

     我忘记带钥匙坐在楼下的树荫里看书,周辰大汗淋漓打完球回家,会丢给我一瓶矿泉水而后飞快跑上楼。

    妈妈执行任务不在家的夜晚,我懒得热饭便蜷缩于地毯上放美国乡村音乐来听,周辰会小心翼翼敲门把买来的食物放在门口,在我开门之前就钻回了对面的防盗门里。

    所以,我总有如亲人般的错觉,但是每每迎面走过去他的眼睛总是看着别处,全然是陌生人的神情。

     所以我去寻他,第一次他看见我,载了一个女生头也没回骑车离开,而后这离开的背影就成了每一次他留给我的唯一姿态。

     我说:“那我考来这里上学好了。

    ”他终于肯回过头,开口对我说话,“你怎么这么任性。

    ” 于是这个黄昏,我坐在他身后晃悠两条不算纤细的小腿,跟着他回家,在途中的小吃街一起坐下来吃一碗馅儿少得可怜的馄饨。

     他说:“不要让你妈妈知道你总是来找我,她会担心你。

    你妈想让你去北京读大学的吧。

    ” “嗳,你这么懂道理,怎么自己不好好念书,好像满了解我妈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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