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厅堂交锋与后院起火(1/3)
省自然资源厅的办公大楼,风格与发改委迥异,更显沉稳厚重。
空气中似乎都弥漫着土地与图纸的气息。
李鸣风怀揣着那份被赋予了全新使命的汇报材料,心中带着一丝忐忑,但更多的是破釜沉舟的决心。
接待他的是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的副处长,一位名叫孙建国的中年女性。
她短发干练,眼神锐利,一看就是业务精通、作风硬朗的类型。
李鸣风没有过多寒暄,直接切入主题,将“北洼子”棚改项目,重点放在了历史遗留土地权属难题的破解探索上。
“……孙处长,‘北洼子’的土地问题,是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死结’。
国有划拨、集体所有、无主地混杂,地上房屋性质更是五花八门。
这直接导致了改造的最大障碍——产权不清,补偿无据!”李鸣风指着材料中梳理出的土地权属类型分布图,“我们不是要回避问题,而是要直面它,在省厅的指导下,探索一条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兼顾历史与现实的土地确权新路径!”
他详细阐述了联合确权小组的构成,包含法院、档案部门、拟采用的“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确认、分类处置”十六字原则,以及如何将土地确权结果作为后续补偿安置的唯一基础。
“同时,”李鸣风话锋一转,引入周明华点醒的关键,“我们认为,‘北洼子’的土地困局,在苏北省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并非孤例。
破解它,不仅关乎几百户居民的安居,更对全省乃至全国解决类似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城市更新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试点探索价值!我们恳请省自然资源厅,将‘北洼子’项目纳入省级土地管理创新或城市更新综合试点,给予政策指导和一定范围内的探索授权!”
孙建国听得非常专注,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着。
等李鸣风讲完,她没有立即表态,而是提出了几个非常专业且切中要害的问题:一是对于集体土地上历史形成的无证房屋,如何平衡“一户一宅”政策和现实需求?补偿标准如何确定才能既合法又服众?二是对于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无证自建房,其“非法占地”性质如何认定?在补偿时是否考虑扣除土地出让金?如何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三是联合确权小组的法律效力如何保障?其确权结果能否直接作为补偿依据?是否需要法院最终裁定?四是捆绑开发涉及周边土地性质变更和规划调整,如何确保程序合规,避免“以棚改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每一个问题都直指核心难点,显示出孙建国深厚的专业素养和对实操风险的清醒认识。
李鸣风没有回避,结合工作组前期的研究和设想,一一进行了尽可能详实的回答,同时也坦诚了某些环节仍需省厅政策支持才能落地。
“李书记,”孙建国合上笔记本,神情严肃中透着一丝赞许,“你是我见过对基层土地问题理解最深、思考最系统、也最有担当的街道书记。
‘北洼子’的问题确实非常典型,你们的思路,尤其是联合确权和分类处置的原则,方向是对的,也很有勇气。
”
她站起身,走到文件柜前,抽出一份文件:“省厅其实一直在关注这类历史遗留问题,也在寻求突破口。
你们这个项目,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实践样本。
这样,”她将一份《关于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递给李鸣风,“这份文件还在内部征求意见阶段。
我看‘北洼子’的情况,非常符合‘低效用地再开发’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试点范畴。
你们可以把项目按这个方向再深化一下申报材料,重点突出在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破解历史产权难题方面的创新做法。
我会向厅领导专题汇报,争取将‘北洼子’列入首批试点备选项目库!一旦试点获批,配套政策和部分专项资金就能跟上了!”
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李鸣风心中涌起巨大的激动!孙建国不仅认可了他们的思路,更直接指明了对接省厅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