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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冰与火之歌14:群龙的狂舞(中)> 臭佬

臭佬(3/3)

实在不知该如何评论。

     “我那野种跟你讲过我是怎么播下他的吗?” 欣慰的是,这点他确实知道。

    “是的,老……佬爷。

    你骑马出巡时偶遇他母亲,被她的美貌打动。

    ” “打动?”波顿笑道,“他用的是这个词?看不出来,我那逆子还有当歌手的潜质……但如果你相信他唱的歌,那就比第一个臭佬还蠢。

    事实上,他连骑马出巡的部分都没唱对。

    我当时是沿泪江猎狐,来到一座磨坊前,看到一个年轻女子在溪边洗衣。

    老磨坊主替自己讨了房年轻媳妇续弦,她年纪还没他一半大,很高也很苗条,一看就极健康,长长的腿,小而坚挺的乳房,像两颗熟透的李子。

    照平民的标准,她算是相当标致,我第一眼看见就想要她,而这也是我的权利。

    学士们会告诉你,杰赫里斯王为取悦他那泼辣的老婆,已废除了领主的初夜权,但我们北方是旧神的地盘,遵循古老的习俗。

    比如安柏家就保留了初夜权,不管他们口头上承不承认。

    某些山地氏族更是如此,至于斯卡格斯岛上……嗯,连心树也只看见了斯卡格斯岛上发生的一半事情。

     “磨坊主的婚姻没得到我的首肯和认同,他欺骗了我,所以我把他吊死在树上,并在他晃悠悠的尸体下面伸张权利。

    说实话,事后我觉得那乡下妞不值得我浪费一根绳子。

    更何况狐狸也逃了,我最喜爱的战马还在回恐怖堡的路上崴了脚,总体而言,那是令人失望的一天。

     “一年后,那乡下妞厚颜无耻地来到恐怖堡,怀抱着一个哭哭啼啼的红脸怪物,宣称那是我的种。

    我本想抽他母亲几鞭,再把那怪物丢进水井……但那婴儿确实有我的眼睛。

    她说她那死鬼丈夫的兄弟看见这对眼睛后,就将她打个半死,逐出磨坊。

    这样做我很不满,所以我把磨坊还给她,并割了她小叔子的舌头,以确保他不会跑到临冬城去编造故事、打扰瑞卡德大人。

    每年我都差人送那女人几只猪崽、一群小鸡和一袋铜星币,我们达成的共识是她永远不告诉孩子他真正的爹是谁。

    和谐的土地,安静的人民,这一直是我的统治原则。

    ” “精妙的原则,佬爷。

    ” “但那女人违抗了我。

    你也看见拉姆斯的德行了。

    是她造就了他,她和臭佬一起。

    她不停地在他耳边灌输什么应得的权利。

    拉姆斯本该心甘情愿磨一辈子玉米,他以为自己有能耐统治北境吗?” “他为您战斗过,”臭佬冲口而出,“他很强壮。

    ” “公牛也很强壮,狗熊也很强壮。

    至于他战斗的方式,我是见过的。

    这不能全怪他,臭佬是他的老师,第一个臭佬,而臭佬对于兵器一窍不通。

    我承认,拉姆斯的确很凶猛,但他舞起剑来就跟屠夫剁肉一样。

    ” “他无所畏惧,佬爷。

    ” “他应该畏惧。

    心存畏惧,才能在这个充满谎言与背叛的世界上生存。

    即便在这里、在荒冢屯,乌鸦也依旧盘旋,等待用我们的尸体展开盛宴。

    赛文家和陶哈家靠不住,我们的胖朋友威曼大人口蜜腹剑,至于妓魇……安柏家的人看起来头脑简单,背地里却很会耍小聪明,何其阴险。

    拉姆斯应该惧怕他们所有人,就和我一样。

    你下次见到他,记得告诫他。

    ” “告……告诫他懂得惧怕?”光想想那场景,臭佬就受不了,“佬爷,我……如果我和他说这些,他会……” “我明白。

    ”波顿公爵叹口气,“他的血液有问题,需要用水蛭治治。

    水蛭会吸走血液里的所有污染,吸走愤怒与痛苦。

    满腔怒火是没法思考的。

    不过对拉姆斯来说……我怀疑,他的脏血连水蛭都能毒死。

    ” “他是您唯一的儿子。

    ” “暂且如此。

    我有过一个儿子,他叫多米利克,生性安静,多才多艺。

    他在达斯丁伯爵夫人身边做了四年侍酒,又为谷地的雷德佛伯爵干了三年侍从。

    他会弹竖琴,精通历史典籍,骑马犹如疾风。

    说起马……那孩子太喜欢马了,达斯丁伯爵夫人对此最清楚不过。

    连瑞卡德公爵的女儿也骑不过他,那小妮子本人可就是半匹马呢。

    雷德佛认为他将来定是比武场上的明星,因为伟大的冠军首先得是伟大的骑手。

    ” “是的,佬爷。

    多米利克,我……我听过他的名字……” “拉姆斯杀了他。

    乌瑟学士说是胃病,但我认定是毒药。

    在谷地,雷德佛的儿子们的陪伴让多米利克念念不忘,于是他也想要一个兄弟,遂决定沿泪江骑行去找我的野种。

    我禁止他这么做,但多米利克认为自己长大成人了,比父亲更明白事理。

    结果现在他的尸骨和他真正的兄弟们的尸骨——那些死掉的婴儿——一起长眠在恐怖堡下,而我只剩下拉姆斯。

    告诉我,亲王殿下……如果弑亲是莫大的罪孽,作父亲的又该如何料理一个儿子,去为另一个儿子报仇?” 这个问题把他吓坏了。

    他曾听剥皮人说私生子杀了嫡出的哥哥,但他从来不敢相信。

    也许公爵弄错了。

    青年人也是经常夭亡的,不见得就是被人杀害。

    我的两个哥哥都死了,却决不是因为我。

    “大人您有了一位新夫人,可以给您添儿子。

    ” “我的野种会喜欢这样的状况吗?瓦妲夫人是佛雷家的人,模样又丰饶多产,我发现自己奇妙地喜欢上了这个小肥婆。

    她之前的两位在床上一声不吭,而她又叫又闹,对此我很欣赏。

    如果她用她吞馅饼的速度为我吐出儿子,恐怖堡很快就会被小波顿们占满了。

    毫无疑问,拉姆斯会害死所有人。

    罢了罢了,我不可能活到儿子们成年,而幼主当家对任何家族都是灾难。

    只不过到时候,瓦妲会为此伤心欲绝。

    ” 臭佬喉咙发干。

    风嗖嗖刮过街道两旁光秃秃的榆树枝头。

    “老爷,我——” “佬爷,记得吗?” “佬爷。

    我能问一句……您想要我做什么?我是废人一个,甚至连人都不是。

    我百无一用,而且……我的气味……” “洗个澡,换身衣服,气味就好了。

    ” “洗澡?”臭佬仿佛被狠揍了一拳,“我……我宁愿不洗,佬爷。

    求求您,我身上……我身上有伤,而……而且这些衣服是拉姆斯老爷给的。

    他……他说,没有他的命令,我不能脱……” “你穿的是堆破布,”波顿公爵很有耐心,“太恶心了。

    它们不仅被扯得稀烂,脏得不成样子,还散发出血和尿的味道。

    况且穿得这么薄,你一定很冷。

    我们会给你换上温暖柔软的羊毛衣,或许再加一件毛皮镶边的斗篷。

    你觉得这样够吗?” “不。

    ”他不能脱下拉姆斯老爷给的衣服,不能让他们看见他。

     “还是说你喜欢丝绸和天鹅绒?我记得,你过去很喜欢这些东西。

    ” “不,”他尖叫声明,“不,我只要这身衣服,这是臭佬的衣服。

    臭佬臭佬,不见为好。

    ”他的心像在打鼓,嘴里发出惊恐的尖叫。

    “我不想洗澡,求求您,佬爷,不要脱我的衣服。

    ” “那么,至少你把衣服拿给我们洗洗?” “不,不,佬爷,求求您。

    ”他用双手环住破烂的上衣,伏倒在马鞍上,生怕卢斯·波顿会命令卫士们即刻上前,当街剥光他的衣服。

     “如你所愿。

    ”波顿淡色的眼珠在月光下显得空洞,似乎眼睛背后并无灵魂,“你知道,我不想伤害你,我欠你的太多了。

    ” “您欠我?”他心中的一部分尖声提醒他:这是个陷阱,他在玩弄你,跟他儿子一样,他儿子不过是他的倒影。

    拉姆斯老爷一直在用希望来玩弄他。

    “您……您欠我什么,佬爷?” “整个北境。

    你拿下临冬城那晚,宣告了史塔克家族的垮台与灭亡。

    ”他轻蔑地挥了一下苍白的手,“现在这一切不过是分赃时的吵闹。

    ” 他们短暂旅程的终点是荒冢厅的木城墙。

    座座方塔楼上飘扬着各色旌旗:恐怖堡的剥皮人旗、赛文家的战斧旗、陶哈家的松树旗、曼德勒家的人鱼旗、洛克老伯爵的交叉钥匙旗、安柏家的锁链巨人旗、菲林特家的石手旗及霍伍德家的驼鹿旗。

    史陶家的旗帜是褐色与金色的v形条纹、史拉特家的旗帜是灰底的白色双盾纹,溪流地的四个莱斯威尔以四只不同颜色的马头作为纹章——灰色、黑色、金色和棕色,人们笑称莱斯威尔家的人甚至不能就纹章颜色达成一致。

    在所有这些旗帜上高高飘扬的则是一千里格之外、铁王座上的小鬼国王的雄鹿狮子旗。

     老磨坊的风车声伴着臭佬骑过城门楼,来到长满野草的庭院。

    马童们跑出来照料马匹。

    “请跟我来。

    ”波顿公爵带他走向主堡,那里飘扬的是已故达斯丁伯爵和他寡妇的旗帜。

    伯爵的旗帜是交叉长斧上的尖顶王冠;她则加上罗德利克·莱斯威尔的金色马头,形成四分纹章。

     沿宽阔的木阶梯走向大厅时,臭佬的腿不自觉地发起抖来,逼得他边走边休息。

    他抬头望向大荒冢野草覆盖的山坡,有人说这是“始祖王”的坟墓,始祖王即领导先民来到维斯特洛的王;又有人说这是某位巨人王的坟墓,所以才这么巨大;更有少数人宣称这不是坟冢,只是个山丘而已。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它也太孤独了,因为周围都是狂风呼啸的平原。

     大厅内,有个女人站在火炉边,用将熄的余烬来温暖一双细手。

    她全身黑衣,从头罩到脚踝,没戴一点儿金银首饰,但气质却高贵逼人。

    尽管嘴角已有了皱纹,眼角的皱纹更多,但她站得笔直挺拔,面带英气。

    她的头发半棕半灰,在脑后绑成一个寡妇结。

     “这是谁?”她问,“那小子呢?你的野种不愿放人?这老头是他的……噢,诸神在上,什么味道?这家伙把屎拉在自己身上吗?” “拉姆斯一直把他带在身边。

    芭芭蕾夫人,请容我向您引见铁群岛的合法统治者、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

    ” 不,他心想,不,不要说出那个名字,拉姆斯会听见的,他会的,他会的,他会伤害我。

     她撅起嘴。

    “我没想到他成了这副模样。

    ” “我们手上只有他。

    ” “你的野种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我想只剥了几块皮。

    几小块皮,不碍事。

    ” “他疯了吗?” “或许是的。

    这有关系吗?” 臭佬实在忍受不下去了。

    “求求你们,佬爷,佛人,您们弄错了。

    ”他双膝跪地,颤抖得像冬季风暴中的一片树叶,眼泪滚下他饱受摧残的脸颊。

    “我不是他,我不是变色龙,变色龙死在了临冬城。

    我是臭佬,”他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臭佬臭佬,狼狈如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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