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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女郎(1/3)

新房客最初的征兆是那阵敲门声。

    是房东太太,和安预想的一样,敲的不是她的门,而是另外一扇门,浴室东面的那扇。

    咚,咚,咚;然后,一阵静默、轻柔的脚步,开锁的声响。

    安正在读一本关于运河的书,她把书放下,给自己点了一根烟。

    倒不是她打算要偷听:在这幢房子里,你想不听都不行。

     “嗨!”诺兰太太声如洪钟,亲切得过分。

    “请问,我的孩子们很想看看您的民族服装。

    您看,您能不能穿上衣服,嗯,到楼下来?” 一阵呢喃,听不清楚说了些什么。

     “天哪,太棒了!真是太谢谢您了!” 关门,上锁,诺兰太太踢里踏拉地通过走廊,安知道,她穿着那双淡紫色的毛巾布拖鞋,还有那件印花的家居服,走下楼梯,呼喝着她的两个儿子。

    “你们现在就给我到这间房间里来!”她的声音透过安室内的暖气口传出来,它的炉栅俨然是一只扩音喇叭。

    想看他的才不是那些孩子,安自忖。

    是她自己。

    安熄灭了香烟,留着剩下的半根,以后再抽,然后重新打开了书。

    这一次,会是什么民族服装?哪一块大陆? 开锁,推门,过道里一路细细的脚步声。

    听上去没有穿鞋。

    安合上书,打开了自己的房门。

    一件白色长袍,一个棕色的后脑勺,带着一丝神秘或审慎,向着楼梯而去。

    安走进浴室,拧亮了灯。

    他们会合用这里;住在那间房间里的人总是跟她合用浴室。

    她希望他会比之前那个男人好一点,那个人好像总是把他的剃须刀忘在浴室里,会在安洗澡的时候来敲门。

    不过,在这所房子里,不必担心会被强暴之类的,这倒是件好事。

    诺兰太太比任何防盗警铃都管用,而且她一直都在。

     那个男人是从法国来的,学的是电影。

    在他之前是一个女孩子,土耳其人,学比较文学,莱拉,或者说读音是这么读的。

    从前,安经常会在洗脸池里发现她美丽的赭红色长发;她会用自己的拇指和食指沿着发丝摩挲一遍,艳羡一番,然后才把它们丢掉。

    她只能把自己的头发留到齐耳那么长,因为它们很脆,很容易断。

    莱拉还有一颗金牙,就在正面靠外侧的地方,她微笑的时候就会露出来。

    说来奇怪,安也很羡慕这颗金牙。

    这颗牙齿,加上那头秀发,还有莱拉戴的那副绿松石铆钉耳环,让她有了一副吉卜赛人的模样,一种睿智的相貌,这种相貌,安知道,永远不可能在她的脸上出现,也改变不了自己的浅棕色眉毛和精巧的小嘴,不管她变得多聪明都好。

    她自己喜欢“典雅风格”,合身的裙子和设德兰毛衣[1];这是她唯一能够成功的造型。

    但她和莱拉却是朋友,在彼此的房间里抽烟,为各自课业的艰难和诺兰太太的聒噪同病相怜。

    所以安对那个房间非常熟悉;她知道里面看上去是什么样子,租金要多少钱。

    并非什么豪华套房,那是当然的,而且房客换得这么快她也不觉得意外。

    诺兰一家发出的声响直通入室内,甚至比她的房间还要严重。

    莱拉就是因为忍受不了噪声才搬走的。

     那个房间比她这间更小,也便宜一些,虽然同样漆着阴沉惨淡的绿色。

    和她住的这间不同,那间房间没有自己的小冰箱、水槽和炉灶;只能去用前屋的厨房,那里很久以前就被一小群数学家们划成了他们的领地,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从香港来的。

    租了那个房间的人,要么只能顿顿都到外面去吃,要么就得从头到尾听完他们的交谈,那些对话,就算不用汉语说的时候,也深奥得有如无字天书一般,根本没法听懂。

    冰箱里也绝对找不到空余的地方,里面永远塞满了蘑菇。

    这是从莱拉那里听来的;安自己从来无须和他们打交道,因为她能在自己的房间里做饭。

    不过,她进进出出总能看见他们。

    吃饭的时候,他们通常安安静静地坐在厨房的桌子旁边,在讨论无理数吧,她猜想。

    安怀疑莱拉真正记恨的并不是他们的蘑菇:她只是觉得他们很蠢。

     每天早晨,在她出门上课之前,安都检查一下浴室,看看有没有新房客的蛛丝马迹——头发,洗漱用品——但却一无所获。

    她难得听见他的动静;间或有那种轻柔的、赤着脚的踱步声,门锁的咔嗒声,可是没有广播的噪声,没有咳嗽声,没有人说话。

    刚开始的几个星期,除了一眼瞥到过一个高大飘忽的身影之外,她甚至都没见过他。

    他似乎并不用厨房,数学家们继续在那里埋首他们高深莫测的谜题,无人打扰;或者,假如他用的话,他下厨的时候其他人都不在。

    要不是诺兰太太,安早就完全把他忘了。

     “他真是个好人,不像你碰到的有些人,”她用尖细的声音悄悄地对安说。

    尽管丈夫在家的时候,诺兰太太总是朝他大喊大叫,对孩子们更是如此,和安说话的时候,她却总是放低音量,用一种沙哑的,热切的耳语,仿佛她们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安正站在她的房门口,房间的钥匙握在手里,说这种悄悄话的时候,她常常都是站在这里。

    诺兰太太知道安的日常作息。

    每次她有什么话要告诉安,就假装正在打扫浴室,然后探出头来截住她,手里拿着清洁剂和抹布,对她而言,这么做并不难。

    她是个个子矮小、水桶身材的女人:她的头顶才到安的鼻子,因此她只能仰面望着安,在这样的场合,这让她看上去非常古怪,像个孩子似的。

     “他是从一个阿拉伯国家来的。

    虽然我以为他们都裹头巾,或者不是头巾,那种白色的东西,唔。

    他就只戴了这么一顶滑稽的帽子,有点像圣地兄弟会[2]。

    我觉得他看上去不是很像阿拉伯人。

    他脸上有那种刺青的痕迹。

    不过,他真的是个好人。

    ” 安站着不动,雨伞上的水一滴滴地落向地板,等着诺兰太太讲完。

    她从来不用多说什么;诺兰太太并没指望她搭话。

    “你觉得你能星期三把房租给我吗?”诺兰太太问道。

    提前了三天;很可能这才是这场谈话的真正目的。

    不过,正如诺兰太太早在九月就说过的,她没什么可以说话的人。

    她的丈夫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孩子们一有机会就溜到门外。

    她自己从来不出门,除非是去购物,还有星期日去望弥撒。

     “我很高兴是你租了这个房间,”那时候她对安说,“我能和你说话。

    你不是,你知道,外国人。

    不像他们大多数人。

    是他出的主意,把这间大房子租出去。

    他倒是不用动手干活,或者忍受那些房客。

    你永远不晓得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 安想要提醒她,自己的的确确是外国人,和其他人一样,是从外国来的,但她知道诺兰太太是不会明白的。

    就像十月里的那场惨败。

    穿你们的民族服装来。

    她之所以响应这份邀请,既是出于一种责任感,也带着一丝嘲讽。

    等着吧,让他们看看我的民族服装,看个够,那时候她自忖,心里盘算着雪地鞋和风雪大衣,实际上却穿了她那套质量上乘的蓝色羊绒套装。

    民族服装只让她想起一件东西:从前有人四处分发的教会主日学校[3]传单封面上的照片,照片上,来自世界各地的小朋友们围成一个圆圈跳着舞,圆圈中央,一个白脸的耶稣裹在一条床单里,面带微笑。

    那幅画面,还有《金色之窗读本》[4]里面的那首诗: 小小印第安人,苏族人或是克里人[5], 哦,难道你们不想变成我? 糟糕的是,她后来告诉莱拉,她是唯一一个到场的。

    “她把吃的全准备好了,结果其他一个人都没有。

    她真的很伤心,而我实在是替她难为情。

    那是个什么留学生之友的活动,只有女宾参加:外国留学生,还有留学生的太太。

    她显然觉得我算不上是外国人,她也不明白为什么没有别人来。

    ”安也不明白,她在那里待了好久,吃了好几盘她并不想吃的饼干配芝士,为了安抚一下女主人未得甄酬的殷勤。

    那个女主人,顶着一头夹杂绺绺浅金色的优雅鬈发,拥有一间满是光可鉴人、滑如绸缎的旧式桌面的客厅,时而劝她进食,时而凝望门扉,仿佛在期待着一整排的穿着各自的民族服装的外国人满怀感激地鱼贯而入。

     莱拉笑笑,露出她那颗充满智慧的牙齿。

    “不该在晚上搞什么活动的,难道这些人笨到连这都不懂?”她说,“那些男人们才不会让他们的老婆晚上独自出门。

    而单身的害怕一个人走在马路上,反正我怕。

    ” “我不怕,”安说,“只要待在干道上,有灯光的地方。

    ” “那你就是个傻瓜,”莱拉说,“你不知道离这里三个路口的地方有个女孩遇害了吗?她浴室的窗户没上锁。

    有个男人从窗口爬进来,割断了她的喉咙。

    ” “我总会拿着我的雨伞,”安回答。

    当然,有些地方就是去不得的。

    比如说,斯科雷广场[6],那里常常有妓女出没,说不定会被人跟踪,甚至更糟。

    她试着向莱拉解释,她不习惯这种情况,一点也不习惯,在多伦多你可以在城里到处走,嗯,基本上随便去哪里,绝对不会遇到麻烦。

    她接着说,这里似乎没有一个人明白,她不像他们,她是从别的国家来的,是不一样的;但莱拉很快就听厌了。

    她要回去继续读托尔斯泰了,她说,把烟扔进那杯没喝完的速溶咖啡里。

    (对她来说不够浓吧,我猜,安心想。

    ) “你没什么好担心的,”她说,“你不错了。

    至少你家里没有差点和你断绝关系,就因为你在做自己想做的事。

    ”莱拉的父亲一直给她写信,催她回土耳其,家人已经在那里替她选好了完美的丈夫。

    莱拉已经拖了他们一年,兴许她还能再拖一年,可是最多就这样了。

    那时候她绝对不可能把毕业论文写完。

     自从她搬出去之后,安就不怎么看到她了。

    在这里,人们很快就会消失不见,消失在那些川流不息、满怀希望和绝望的泱泱过客之中。

     没人给她写信,催她回家,也没人为她精挑细选一个完美的丈夫。

    恰恰相反,她能想象母亲泄气的表情,那张渐渐晦暗和消沉下去的脸,倘若她突然宣布自己打算退学,放弃追求的梦想,来交换命运的安排,然后结婚成家。

    就连父亲也不会高兴的。

    要有始有终,他会说,我没有做到,看看我的下场。

    阿沃扭路尽头的那间平房,旁边就是加油站,高速公路的汽车轰鸣此起彼伏,如同海浪一般,尾气摧残着母亲为了遮住汽油泵而种下的那排榔榆树篱[7]。

    她的两个哥哥双双高中辍学;他们不是安那样的好学生。

    一个现下在印刷厂工作,并且结了婚;另一个辗转到了温哥华,没人知道他在做什么。

    她记得她第一个真正的男朋友,魁梧结实,脾气随和的比尔·德克,他那辆漆成双色的汽车,消音器总是会掉。

    他们常常把车停在小路上,隔着层层叠叠的衣服抚摩彼此。

    不过,即使是身处那团感官肉欲的迷雾,那枚他们用气息和肌肤在彼此身边结出的丝茧,即使有那些保持联络的电话交谈,那个时候她就已经知道,这件事情她不能太过投入。

    如今他十有八九已经松弛发胖,安定下来了。

    在那之后,她也和男人谈过恋爱,但她都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

    慎之又慎。

     诺兰太太的后屋也好不到哪里去。

    一扇窗户外面能看见隔壁的殡仪馆;另一扇外面是个庭院,里面的草被诺兰家的孩子们挖得一干二净,如今成了一摊有点被冻住的烂泥。

    他们养的狗,一条杂种德国牧羊犬,就拴在院子里,孩子们一会儿去抱它,一会儿又折磨它。

    (“吉米!唐尼!给我放开那条狗!”“别去弄它,它脏得要命!你看看你!”安捂住耳朵,研读关于地下商场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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