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冬城亲王(2/3)
嘎作响,突来的狂风吹开兜帽,真像是饥渴的鬼魂伸出结冰的手指,急切地要把他认出来。
对席恩·葛雷乔伊而言,临冬城里处处鬼魂。
这已不是他少年时代夏日里的孤傲城堡,这是一个荒凉残破的地方、一处不折不扣的废墟、一座属于乌鸦和尸体的乐园。
雄伟的双层城墙依然屹立不倒,因为花岗岩不会轻易对烈火认输,但城墙里面的塔楼和堡垒几乎都没了屋顶,有的甚至整个儿倒塌。
焚城大火几乎吞噬了所有的茅草和木料,玻璃花园破碎的窗格下,那些本该在漫长的冬天滋养居民的水果蔬菜,如今枯死、焦黑、冰冻。
但城堡并不缺人,广场为帐篷填满,其中一半又被雪掩埋。
卢斯·波顿把自己和他佛雷盟友的军队统统带进了城,几千人就这么挤在废墟里,征用了每一处空地。
士兵们也睡在地窖和无顶的塔楼中,睡在遗弃了几世纪之久的建筑里。
缕缕灰烟自重建的厨房和重新盖上顶的几座兵营碉堡中蜿蜒上升。
城垛和城齿上头都堆满了雪,垂下冰柱,世间的颜色集体背叛了临冬城,只给它留下漫无边际的灰和白。
史塔克的颜色。
席恩不知自己为此该感到欣慰还是不安。
连天空也是一片灰。
灰、灰、还是灰,在这个灰色的世界里,无论望向哪头,都逃不过灰色的地网天罗。
除了新娘的眼睛。
那是一双棕色的眼睛。
大大的棕色眼睛,其中充满恐惧。
她把他当成靠山,真荒谬。
他能为她做什么?难道吹声口哨,就能召唤飞马,就能带她飞出重围吗?就像她和珊莎喜欢的那些故事里的英雄?不,他连自己都救不了。
臭佬臭佬,驯服乖巧。
广场四周,麻绳吊着许多半冻僵的尸体,它们肿胀惨白的面孔上又结了一层霜。
波顿公爵率前锋部队到达临冬城时,这里住进了一批难民,士兵们用长矛从城堡荒废的堡垒和塔楼中,驱赶出二十多人。
其中最大胆好斗的被直接吊死,其他人充当奴工。
好好工作,波顿公爵告诉他们,干得好就能得到宽待。
狼林就在左近,石头和木材遍地可寻。
奴工们首先建起结实的新城门,替换被烧掉的城门,接着清空了大厅倒塌的天花板,匆忙搭起新的。
完工之后,波顿公爵吊死了所有工人。
不过他守住了诺言,给予了宽待,因为他没剥任何一个人的皮。
此刻,波顿军已尽数赶到。
他们就着呼啸的北风,在临冬城城墙上升起托曼国王的雄鹿狮子旗,下方是恐怖堡的剥皮人旗。
席恩跟随芭芭蕾·达斯丁到来,队伍中不仅有伯爵夫人本人,还有荒冢屯征用的大批民兵和婚礼的新娘子。
达斯丁伯爵夫人坚持要监护艾莉亚小姐,直到成婚为止。
然而现在仪式已告结束。
她业已发下婚誓,此生属于拉姆斯了。
经由这场联姻,拉姆斯成了临冬城之主。
只要珍妮不惹恼他,他应该也不会伤害她吧。
艾莉亚。
她的名字是艾莉亚。
即便戴着毛皮镶边的手套,席恩的手仍旧抽痛起来。
他的手总是会痛,尤其是那些失去的指头。
真有女人渴望过他的爱抚吗?我自封为临冬城亲王,他心想,后来的一切全是报应。
他以为这次大胆的突袭会让他名垂千古、为歌谣传唱;然而现今即便有人谈论他,也是在唾骂变色龙席恩,诅咒其背信弃义的行为。
这里从来不是我的家。
我来这里是做人质的。
史塔克公爵待他并不严苛,但公爵那柄钢铁巨剑的阴影却始终横在两人之间。
他待我不薄,但谈不上温馨,因为他知道,有朝一日很可能得亲手取我项上人头。
席恩一直低着头,在广场帐篷间穿梭。
我在这个场子里学成武艺。
他想起温暖的夏日,在罗德利克老爵士的注视之下,和罗柏及琼恩·雪诺练武的日子。
那时他还是完整的人,可以像正常人那样握剑。
但这个广场也留下黑暗的记忆:布兰和瑞肯逃出城堡的那天晚上,他在这里集合史塔克的属民。
那时拉姆斯才是臭佬,臭佬站在他身边耳语道:剥几个人的皮,自会知晓男孩们去了哪里。
只要我还在临冬城主政一天,就不允许北境发生剥皮这样的惨事。
席恩朗声回答,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主政”时期竟会如此短暂。
他们中没一个人帮我,他跟他们生活了半辈子,他们还是不肯帮我。
即便如此,他还是尽全力保护他们,直到拉姆斯撕下臭佬的面具,杀光了所有人,包括席恩的铁民。
他烧了我的马。
那是城堡陷落当日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着火的笑星踢打着,惨叫人立,火焰在它的鬓毛上熊熊燃烧,它的眼睛里充满恐惧。
在这个广场,历历如绘。
新造的大厅门伫立在前,代替之前被烧掉的门。
木板匆匆切好后拼接,显得粗糙丑陋。
一队卫兵手持长矛在门口守卫,他们虽披着厚实的毛皮斗篷,却依然缩成一团、抖个不停,胡须里结了层薄冰。
当席恩蹒跚着登上阶梯时,他们愤愤不平地看着他。
席恩也不搭理,自行推开右半扇门,闪进大厅。
厅内洋溢着令人感动的温暖,并被火炬光芒照亮,他还是头一次见到里面这么拥挤热闹。
席恩听凭热浪冲刷过自己,然后才朝前走。
人们接踵摩肩地挤坐在长凳上,密密匝匝,以至于仆人们只能奋力蠕动来往。
即便高台上的骑士和领主们也没多少空间。
高台附近,尔贝一边弹奏竖琴,一边高唱《夏日的美丽少女》。
他自称是诗人,依我看是个皮条客。
曼德勒大人自白港带来了乐师,但没有歌手,所以当尔贝带着一把竖琴和六个女人出现在城门口时,他得到了欢迎。
“我的两个妹妹、两个女儿,剩下的一个是我老婆、另一个是我老妈。
”歌手声称,虽然这帮女人没一个长得像他。
“有的会唱歌,有的会跳舞,有一个会吹笛子,有一个会打鼓。
当然了,她们都是顶呱呱的洗衣妇。
”
诗人也好皮条客也罢,尔贝的嗓音还过得去,弹奏也在水准之上。
废墟里碰到这路货色,也该满足了。
众家诸侯的旗帜沿墙悬挂:莱斯威尔家金色、棕色、灰色和黑色四种马头旗;安柏家的锁链咆哮巨人旗;菲林特之指的菲林特家的石手旗;霍伍德家的驼鹿旗;曼德勒家的人鱼旗;赛文家的黑色战斧旗;陶哈家的松树旗。
这些五彩斑斓的旗帜却没法完全遮盖焦黑的墙面,或是用木板封死的空洞窗口。
天花板也很可笑,新伐的色泽鲜亮的木头搭配着早被几世纪的烟尘熏黑的老房梁。
最大的旗帜挂在高台后方,那是两面分别代表新郎和新娘的旗:恐怖堡的剥皮人旗和临冬城的冰原奔狼旗。
看到史塔克的旗帜,席恩出乎意料地感到心疼。
不,这不对,这跟她的眼睛一样完全不对。
普尔家族的纹章乃是白底蓝盘,外套一个灰色盾纹。
应该挂那一个。
“变色龙席恩。
”有些人在他经过时叫道。
其他人看见他就别过眼睛。
甚至有人吐了口唾沫。
这是他应得的。
他是阴狠地偷袭临冬城的叛徒,他是杀害自己养兄弟的凶手,他在卡林湾把乡亲交出去剥皮,如今又将自己的养妹妹送上拉姆斯老爷的床。
卢斯·波顿或许用得着他,但真正的北方人有一百个理由鄙视这些卖主求荣的行为。
缺失的左脚脚趾令他的步态滑稽笨拙,十分难看,他听见身后有个女人哈哈大笑。
即便在这个被冰雪、寒冷和死亡笼罩的半冻结的墓园城堡里,也依然有女人出没。
所谓的“洗衣妇”,不过是“营妓”的修饰,正如“营妓”是“婊子”的修饰。
这些女人打哪来,席恩闹不清。
她们就这么突然出现,好像尸体上的蛆虫或打扫战场的食腐乌鸦。
军队总会吸引营妓。
有些强悍的妓女可以一晚招待二十个男人,还能把这些男人统统喝趴下;有些妓女看起来楚楚可怜,实际那不过是另一种接客花招;有人会当上军营新娘,跟某个大兵朝这个或那个神灵低声许下诺言,但等战争结束,她便会被她的“男人”忘得一干二净。
她们晚上帮男人暖床,早上帮男人补鞋,黄昏时帮男人煮饭,甚至还会洗衣服,可等男人战死,她们也会扒光他的东西。
这些妓女时而会生下私生子,在军营中诞生出肮脏可怜的小怪物。
就连这种女人也在嘲笑变色龙席恩。
让他们笑吧。
他的骄傲已在临冬城中全部抹去,恐怖堡的黑牢里更没有它们的位置。
对于知道剥皮小刀滋味的人,嘲笑再不可能带来任何伤害。
基于出身和血统,他的座位被安排在高台上的长桌末端,离墙壁不远。
他左手坐的是达斯丁伯爵夫人,夫人依然一身朴素的黑羊毛裙服,未有任何装饰;他右手没有人。
他们惧怕我的卑劣行径会传染,避之唯恐不及。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当场纵声长笑。
新娘坐在拉姆斯和他父亲之间,全场最荣耀的主席位置。
当卢斯·波顿提议全场向艾莉亚夫人敬酒时,她低垂着眼睛。
“她的孩子会令两个古老的家族合二为一,”公爵大人宣布,“史塔克和波顿就此化干戈为玉帛。
”他的声音如此轻柔,厅内众人只好都闭上嘴,凝神倾听。
“遗憾的是,我们的好朋友史坦尼斯不愿赏光参加犬子的婚宴,”他的话引起厅内一阵哄笑,“拉姆斯本想把他的脑袋作为结婚礼物献给艾莉亚夫人。
”笑声更响亮了。
“不过,等他姗姗来迟赶到时,我们仍会补办盛大的欢迎仪式,以展示我们北方人热情好客的脾性。
在此之前,请尽情吃喝,尽情享乐……因为冬天就要来了,朋友们,我认为在座许多人或许见不到下一个春天。
”
丰盛的餐饮由白港伯爵提供。
大肚子商船从温暖的南方运来黑啤酒与黄啤酒、红葡萄酒、金色葡萄酒和紫色葡萄酒,这些酒又在大人深深的地窖里贮藏酝酿。
婚宴宾客们贪婪地大吃鳕鱼糕和冬南瓜,萝卜与大轮大轮的奶酪堆积如山,此外还有烟熏的大块绵羊肉、几乎被烤焦的牛肋。
最后上桌的是三张巨大的婚宴馅饼,有车轮那么宽,松脆的表皮下,萝卜、洋葱、芜菁、防风草和蘑菇等食料塞得几乎快爆裂,成坨的风干猪肉浸泡在棕色调味肉汁里。
拉姆斯用他的弯刀把馅饼切成条,威曼·曼德勒亲自服务,将第一块热气腾腾的馅饼献给卢斯·波顿和他肥胖的佛雷老婆,接着又呈给瓦德·佛雷的两个儿子霍斯丁爵士和伊尼斯爵士。
“这将是你们品尝过的最美味的馅饼,大人们,”肥胖的伯爵大言不惭,“最好是搭配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每一口都细细品尝。
我就会这么享用。
”
曼德勒身体力行,一口气吞下六块馅饼,而且从每张馅饼上各选吃了两块。
他一边咂嘴一边拍肚皮,吃得上衣被棕色肉汁污染了一半,胡须里沾满馅饼的脆皮。
同是胖子的瓦妲·佛雷跟他比起来也是自愧不如,她“只”吃下三块。
拉姆斯吃得也很多,但他脸色苍白的新娘只看着面前的馅饼发呆。
她偶尔抬起眼睛,望向席恩,席恩见到那双棕色的眼睛背后是深深的恐惧。
长剑不允许带进大厅,但人们都带着匕首,甚至连席恩·葛雷乔伊都有。
除了切肉,能用它干点别的吗?每当他看到那个曾叫做珍妮·普尔的女孩,就会陡然感觉到体侧铁刃的重量。
我救不了她,他心想,但能轻而易举杀了她。
没人能料到我会杀了她。
我可以邀请她赏光与我跳舞,然后割她的喉咙。
这难道不是一种慈悲吗?而若旧神真的听见了我的祈祷,暴怒的拉姆斯会把我当场格杀。
席恩不怕死。
在恐怖堡下,他早已体验过生不如死的滋味。
一根接一根指头、一根又一根脚趾,拉姆斯给他上了这一课,他一辈子都没法忘掉了。
“你不吃东西。
”达斯丁伯爵夫人评论。
“不。
”吃东西对他来说不是件容易事。
拉姆斯把他大部分的牙齿敲成碎片,因而咀嚼成了折磨。
用喝的方式要舒服些,虽然他得用双手捧杯才握得稳。
“不喜欢猪肉馅饼吗,大人?我们的胖朋友反复强调,这是我们从未享受过的人间美味哟。
”她用酒杯指指曼德勒大人,“你见过这么欢乐的胖子没?瞧他乐不可支的样子,吃起东西来双手并用,活像是在跳舞。
”
她说得没错。
白港伯爵简直是从故事里走出来的、活灵活现的欢乐胖子。
他不止自己乐呵呵,还跟其他贵族谈笑风生,边说边拍别人的背,又高叫着要乐师演奏这首或那首歌谣。
“歌手,给我们唱《终结长夜》。
”他嚷道,“我知道,新娘子会喜欢这首歌。
再不唱唱年轻英勇的丹妮·菲林特,让大家为她掬一把泪。
”他那副模样,好像自己才是新郎。
“他喝多了,”席恩道,“借酒来掩盖恐惧。
那个人,打骨子里是懦夫。
”真是这样吗?席恩其实不太确定。
曼德勒的儿子们也都很胖,但在战场上表现上佳。
“铁民们开战前也会欢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