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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冰与火之歌14:群龙的狂舞(中)> 临冬城亲王

临冬城亲王(2/3)

嘎作响,突来的狂风吹开兜帽,真像是饥渴的鬼魂伸出结冰的手指,急切地要把他认出来。

     对席恩·葛雷乔伊而言,临冬城里处处鬼魂。

     这已不是他少年时代夏日里的孤傲城堡,这是一个荒凉残破的地方、一处不折不扣的废墟、一座属于乌鸦和尸体的乐园。

    雄伟的双层城墙依然屹立不倒,因为花岗岩不会轻易对烈火认输,但城墙里面的塔楼和堡垒几乎都没了屋顶,有的甚至整个儿倒塌。

    焚城大火几乎吞噬了所有的茅草和木料,玻璃花园破碎的窗格下,那些本该在漫长的冬天滋养居民的水果蔬菜,如今枯死、焦黑、冰冻。

    但城堡并不缺人,广场为帐篷填满,其中一半又被雪掩埋。

    卢斯·波顿把自己和他佛雷盟友的军队统统带进了城,几千人就这么挤在废墟里,征用了每一处空地。

    士兵们也睡在地窖和无顶的塔楼中,睡在遗弃了几世纪之久的建筑里。

     缕缕灰烟自重建的厨房和重新盖上顶的几座兵营碉堡中蜿蜒上升。

    城垛和城齿上头都堆满了雪,垂下冰柱,世间的颜色集体背叛了临冬城,只给它留下漫无边际的灰和白。

    史塔克的颜色。

    席恩不知自己为此该感到欣慰还是不安。

    连天空也是一片灰。

    灰、灰、还是灰,在这个灰色的世界里,无论望向哪头,都逃不过灰色的地网天罗。

    除了新娘的眼睛。

    那是一双棕色的眼睛。

    大大的棕色眼睛,其中充满恐惧。

    她把他当成靠山,真荒谬。

    他能为她做什么?难道吹声口哨,就能召唤飞马,就能带她飞出重围吗?就像她和珊莎喜欢的那些故事里的英雄?不,他连自己都救不了。

    臭佬臭佬,驯服乖巧。

     广场四周,麻绳吊着许多半冻僵的尸体,它们肿胀惨白的面孔上又结了一层霜。

    波顿公爵率前锋部队到达临冬城时,这里住进了一批难民,士兵们用长矛从城堡荒废的堡垒和塔楼中,驱赶出二十多人。

    其中最大胆好斗的被直接吊死,其他人充当奴工。

    好好工作,波顿公爵告诉他们,干得好就能得到宽待。

    狼林就在左近,石头和木材遍地可寻。

    奴工们首先建起结实的新城门,替换被烧掉的城门,接着清空了大厅倒塌的天花板,匆忙搭起新的。

    完工之后,波顿公爵吊死了所有工人。

    不过他守住了诺言,给予了宽待,因为他没剥任何一个人的皮。

     此刻,波顿军已尽数赶到。

    他们就着呼啸的北风,在临冬城城墙上升起托曼国王的雄鹿狮子旗,下方是恐怖堡的剥皮人旗。

    席恩跟随芭芭蕾·达斯丁到来,队伍中不仅有伯爵夫人本人,还有荒冢屯征用的大批民兵和婚礼的新娘子。

    达斯丁伯爵夫人坚持要监护艾莉亚小姐,直到成婚为止。

    然而现在仪式已告结束。

    她业已发下婚誓,此生属于拉姆斯了。

    经由这场联姻,拉姆斯成了临冬城之主。

    只要珍妮不惹恼他,他应该也不会伤害她吧。

    艾莉亚。

    她的名字是艾莉亚。

     即便戴着毛皮镶边的手套,席恩的手仍旧抽痛起来。

    他的手总是会痛,尤其是那些失去的指头。

    真有女人渴望过他的爱抚吗?我自封为临冬城亲王,他心想,后来的一切全是报应。

    他以为这次大胆的突袭会让他名垂千古、为歌谣传唱;然而现今即便有人谈论他,也是在唾骂变色龙席恩,诅咒其背信弃义的行为。

    这里从来不是我的家。

    我来这里是做人质的。

    史塔克公爵待他并不严苛,但公爵那柄钢铁巨剑的阴影却始终横在两人之间。

    他待我不薄,但谈不上温馨,因为他知道,有朝一日很可能得亲手取我项上人头。

     席恩一直低着头,在广场帐篷间穿梭。

    我在这个场子里学成武艺。

    他想起温暖的夏日,在罗德利克老爵士的注视之下,和罗柏及琼恩·雪诺练武的日子。

    那时他还是完整的人,可以像正常人那样握剑。

    但这个广场也留下黑暗的记忆:布兰和瑞肯逃出城堡的那天晚上,他在这里集合史塔克的属民。

    那时拉姆斯才是臭佬,臭佬站在他身边耳语道:剥几个人的皮,自会知晓男孩们去了哪里。

    只要我还在临冬城主政一天,就不允许北境发生剥皮这样的惨事。

    席恩朗声回答,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主政”时期竟会如此短暂。

    他们中没一个人帮我,他跟他们生活了半辈子,他们还是不肯帮我。

    即便如此,他还是尽全力保护他们,直到拉姆斯撕下臭佬的面具,杀光了所有人,包括席恩的铁民。

    他烧了我的马。

    那是城堡陷落当日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着火的笑星踢打着,惨叫人立,火焰在它的鬓毛上熊熊燃烧,它的眼睛里充满恐惧。

    在这个广场,历历如绘。

     新造的大厅门伫立在前,代替之前被烧掉的门。

    木板匆匆切好后拼接,显得粗糙丑陋。

    一队卫兵手持长矛在门口守卫,他们虽披着厚实的毛皮斗篷,却依然缩成一团、抖个不停,胡须里结了层薄冰。

    当席恩蹒跚着登上阶梯时,他们愤愤不平地看着他。

    席恩也不搭理,自行推开右半扇门,闪进大厅。

     厅内洋溢着令人感动的温暖,并被火炬光芒照亮,他还是头一次见到里面这么拥挤热闹。

    席恩听凭热浪冲刷过自己,然后才朝前走。

    人们接踵摩肩地挤坐在长凳上,密密匝匝,以至于仆人们只能奋力蠕动来往。

    即便高台上的骑士和领主们也没多少空间。

     高台附近,尔贝一边弹奏竖琴,一边高唱《夏日的美丽少女》。

    他自称是诗人,依我看是个皮条客。

    曼德勒大人自白港带来了乐师,但没有歌手,所以当尔贝带着一把竖琴和六个女人出现在城门口时,他得到了欢迎。

    “我的两个妹妹、两个女儿,剩下的一个是我老婆、另一个是我老妈。

    ”歌手声称,虽然这帮女人没一个长得像他。

    “有的会唱歌,有的会跳舞,有一个会吹笛子,有一个会打鼓。

    当然了,她们都是顶呱呱的洗衣妇。

    ” 诗人也好皮条客也罢,尔贝的嗓音还过得去,弹奏也在水准之上。

    废墟里碰到这路货色,也该满足了。

     众家诸侯的旗帜沿墙悬挂:莱斯威尔家金色、棕色、灰色和黑色四种马头旗;安柏家的锁链咆哮巨人旗;菲林特之指的菲林特家的石手旗;霍伍德家的驼鹿旗;曼德勒家的人鱼旗;赛文家的黑色战斧旗;陶哈家的松树旗。

    这些五彩斑斓的旗帜却没法完全遮盖焦黑的墙面,或是用木板封死的空洞窗口。

    天花板也很可笑,新伐的色泽鲜亮的木头搭配着早被几世纪的烟尘熏黑的老房梁。

     最大的旗帜挂在高台后方,那是两面分别代表新郎和新娘的旗:恐怖堡的剥皮人旗和临冬城的冰原奔狼旗。

    看到史塔克的旗帜,席恩出乎意料地感到心疼。

    不,这不对,这跟她的眼睛一样完全不对。

    普尔家族的纹章乃是白底蓝盘,外套一个灰色盾纹。

    应该挂那一个。

     “变色龙席恩。

    ”有些人在他经过时叫道。

    其他人看见他就别过眼睛。

    甚至有人吐了口唾沫。

    这是他应得的。

    他是阴狠地偷袭临冬城的叛徒,他是杀害自己养兄弟的凶手,他在卡林湾把乡亲交出去剥皮,如今又将自己的养妹妹送上拉姆斯老爷的床。

    卢斯·波顿或许用得着他,但真正的北方人有一百个理由鄙视这些卖主求荣的行为。

     缺失的左脚脚趾令他的步态滑稽笨拙,十分难看,他听见身后有个女人哈哈大笑。

    即便在这个被冰雪、寒冷和死亡笼罩的半冻结的墓园城堡里,也依然有女人出没。

    所谓的“洗衣妇”,不过是“营妓”的修饰,正如“营妓”是“婊子”的修饰。

     这些女人打哪来,席恩闹不清。

    她们就这么突然出现,好像尸体上的蛆虫或打扫战场的食腐乌鸦。

    军队总会吸引营妓。

    有些强悍的妓女可以一晚招待二十个男人,还能把这些男人统统喝趴下;有些妓女看起来楚楚可怜,实际那不过是另一种接客花招;有人会当上军营新娘,跟某个大兵朝这个或那个神灵低声许下诺言,但等战争结束,她便会被她的“男人”忘得一干二净。

    她们晚上帮男人暖床,早上帮男人补鞋,黄昏时帮男人煮饭,甚至还会洗衣服,可等男人战死,她们也会扒光他的东西。

    这些妓女时而会生下私生子,在军营中诞生出肮脏可怜的小怪物。

    就连这种女人也在嘲笑变色龙席恩。

    让他们笑吧。

    他的骄傲已在临冬城中全部抹去,恐怖堡的黑牢里更没有它们的位置。

    对于知道剥皮小刀滋味的人,嘲笑再不可能带来任何伤害。

     基于出身和血统,他的座位被安排在高台上的长桌末端,离墙壁不远。

    他左手坐的是达斯丁伯爵夫人,夫人依然一身朴素的黑羊毛裙服,未有任何装饰;他右手没有人。

    他们惧怕我的卑劣行径会传染,避之唯恐不及。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当场纵声长笑。

     新娘坐在拉姆斯和他父亲之间,全场最荣耀的主席位置。

    当卢斯·波顿提议全场向艾莉亚夫人敬酒时,她低垂着眼睛。

    “她的孩子会令两个古老的家族合二为一,”公爵大人宣布,“史塔克和波顿就此化干戈为玉帛。

    ”他的声音如此轻柔,厅内众人只好都闭上嘴,凝神倾听。

    “遗憾的是,我们的好朋友史坦尼斯不愿赏光参加犬子的婚宴,”他的话引起厅内一阵哄笑,“拉姆斯本想把他的脑袋作为结婚礼物献给艾莉亚夫人。

    ”笑声更响亮了。

    “不过,等他姗姗来迟赶到时,我们仍会补办盛大的欢迎仪式,以展示我们北方人热情好客的脾性。

    在此之前,请尽情吃喝,尽情享乐……因为冬天就要来了,朋友们,我认为在座许多人或许见不到下一个春天。

    ” 丰盛的餐饮由白港伯爵提供。

    大肚子商船从温暖的南方运来黑啤酒与黄啤酒、红葡萄酒、金色葡萄酒和紫色葡萄酒,这些酒又在大人深深的地窖里贮藏酝酿。

    婚宴宾客们贪婪地大吃鳕鱼糕和冬南瓜,萝卜与大轮大轮的奶酪堆积如山,此外还有烟熏的大块绵羊肉、几乎被烤焦的牛肋。

    最后上桌的是三张巨大的婚宴馅饼,有车轮那么宽,松脆的表皮下,萝卜、洋葱、芜菁、防风草和蘑菇等食料塞得几乎快爆裂,成坨的风干猪肉浸泡在棕色调味肉汁里。

    拉姆斯用他的弯刀把馅饼切成条,威曼·曼德勒亲自服务,将第一块热气腾腾的馅饼献给卢斯·波顿和他肥胖的佛雷老婆,接着又呈给瓦德·佛雷的两个儿子霍斯丁爵士和伊尼斯爵士。

    “这将是你们品尝过的最美味的馅饼,大人们,”肥胖的伯爵大言不惭,“最好是搭配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每一口都细细品尝。

    我就会这么享用。

    ” 曼德勒身体力行,一口气吞下六块馅饼,而且从每张馅饼上各选吃了两块。

    他一边咂嘴一边拍肚皮,吃得上衣被棕色肉汁污染了一半,胡须里沾满馅饼的脆皮。

    同是胖子的瓦妲·佛雷跟他比起来也是自愧不如,她“只”吃下三块。

    拉姆斯吃得也很多,但他脸色苍白的新娘只看着面前的馅饼发呆。

    她偶尔抬起眼睛,望向席恩,席恩见到那双棕色的眼睛背后是深深的恐惧。

     长剑不允许带进大厅,但人们都带着匕首,甚至连席恩·葛雷乔伊都有。

    除了切肉,能用它干点别的吗?每当他看到那个曾叫做珍妮·普尔的女孩,就会陡然感觉到体侧铁刃的重量。

    我救不了她,他心想,但能轻而易举杀了她。

    没人能料到我会杀了她。

    我可以邀请她赏光与我跳舞,然后割她的喉咙。

    这难道不是一种慈悲吗?而若旧神真的听见了我的祈祷,暴怒的拉姆斯会把我当场格杀。

    席恩不怕死。

    在恐怖堡下,他早已体验过生不如死的滋味。

    一根接一根指头、一根又一根脚趾,拉姆斯给他上了这一课,他一辈子都没法忘掉了。

     “你不吃东西。

    ”达斯丁伯爵夫人评论。

     “不。

    ”吃东西对他来说不是件容易事。

    拉姆斯把他大部分的牙齿敲成碎片,因而咀嚼成了折磨。

    用喝的方式要舒服些,虽然他得用双手捧杯才握得稳。

     “不喜欢猪肉馅饼吗,大人?我们的胖朋友反复强调,这是我们从未享受过的人间美味哟。

    ”她用酒杯指指曼德勒大人,“你见过这么欢乐的胖子没?瞧他乐不可支的样子,吃起东西来双手并用,活像是在跳舞。

    ” 她说得没错。

    白港伯爵简直是从故事里走出来的、活灵活现的欢乐胖子。

    他不止自己乐呵呵,还跟其他贵族谈笑风生,边说边拍别人的背,又高叫着要乐师演奏这首或那首歌谣。

    “歌手,给我们唱《终结长夜》。

    ”他嚷道,“我知道,新娘子会喜欢这首歌。

    再不唱唱年轻英勇的丹妮·菲林特,让大家为她掬一把泪。

    ”他那副模样,好像自己才是新郎。

     “他喝多了,”席恩道,“借酒来掩盖恐惧。

    那个人,打骨子里是懦夫。

    ”真是这样吗?席恩其实不太确定。

    曼德勒的儿子们也都很胖,但在战场上表现上佳。

    “铁民们开战前也会欢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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